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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环云台大道道路两侧绿化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02 15:4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云台大道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云台大道道路两侧绿化项目苗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环云台大道道路两侧绿化项目苗木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交货地点:环云台大道道路两侧(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2.3招标控制价:3784220.00元

2.4交货期:60日历天(按招标人要求采购供货)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其他: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I级苗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法人组织,经营范围内含苗木种植、销售。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证明其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格式自拟);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要提供公司从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到其他投标文件中;

3.6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苗木必须是正规合法渠道采购或种植的无争议纠纷苗木,且苗木长势健壮、无病虫害(投标时提供每种苗木样品实时实物照片,交货的苗木规格不得低于投标时提供的苗木样品照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与照片不符,招标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类似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单位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苗木采购业绩,并已验收合格。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缺一不可。验收合格证明须由建设单位、供苗单位签字及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 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⑴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连建发【2018】95 号、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投标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人承诺书” )

⑵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采用方法三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K值取值取值范围:95%、96%、97%、98%),K值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03月08日。注:投标人请在报名期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 招标文件下载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每标段,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缴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12日09时00分(因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投标苗木彩色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本章3.6条)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

6、投标人相关承诺书;

注:上述材料1-5条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现场备查,无原件或提供资料不全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1、本项目签订合同后需乙方提供10%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后一周内退回。

2、供苗达到采购清单量的50%,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已完成供货量总价的80%,供苗达到采购清单量的100%,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已完成供货量总价的80%,剩余款项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卖方须开具足额苗木发票,买方不支付利息。 

3、合同价款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即项目结算时,单价执行中标时单价,数量按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山街道办事处云善路1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8-815888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金海财富中心A座1609室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18652112802

 

11.其他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未开放线下交易方式。根据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连公管办〔2020〕1 号文)规定,本项目拟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投标文件递交相关事宜

投标人可于 投标截止事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一楼北门),投标文件送达时,招标代理将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收。招标代理将在现场接收投标文件,送交人员相关要求和文件密封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二、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

(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尽快下载“腾讯会议”APP 并完成相关注册信息。

(2)开标前15-30分钟,招标代理将以短信形式向投标人代表并发送会议 ID 号,邀请进入视频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

(3)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4)未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参加开标直播的,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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