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9 08:5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标段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20710-ZHJY-07472160SCCJS01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经备[2019]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2.2 工程规模:主要包括10万吨/年M装置、4万吨/年NS装置、4万吨/年CBS装置、1.2万吨/年DM装置、6万吨/年CS2装置、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及配套的厂区工程、公用工程、办公生活辅助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聚合物添加剂项目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标段一,包括本项目中10万吨/年M装置:D/DM过滤干燥厂房、M包装系统、气力输送系统;4万吨/年NS装置:NS包装系统;4万吨/年CBS装置、NS/CBS过滤干燥厂房、CBS包装系统;1.2万吨/年DM装置、DM包装系统;输送栈桥、输送栈桥A、输送栈桥B;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液硫过滤存储单元、PSA天然气净化单元、1#二硫化碳合成、2#二硫化碳合成、二硫化碳罐区;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第一系列制硫部分、第二系列制硫部分、公用部分);含硫残液处理及焚烧装置:BT回收装置、含硫残液处理及焚烧装置;复合胺吸收及解析装置:BT回收及焚烧尾气洗涤工序、活性炭尾气和clause尾气洗涤工序、回收及焚烧尾气吸收工序、复合胺再生、复合胺净化、公共工程工序;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水装置;110kV变电站;全厂火炬;RTO装置;空分制氮装置;污水处理站。范围内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在实施过程中的各分单元和工序数量增减,监理应按照相应的增减后的范围进行监理工作,同时监理费用不做调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工作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本合同暂定服务期限16个月(自开工至项目建成投产或业主通知)。具体进驻现场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意见为准。如果监理服务期不足16个月且不超过160个人工月,按人工月单价据实结算。如果监理服务期限超出本合同约定的16个月,超服务期限在1个月之内的,监理人不得在合同固定总价之外另行收费。如果超出1个月以上,则超出之后的监理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类人工日单价,按照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各类服务人员的人工日总数,在合同总价之外,由委托人另行给付监理人额外监理报酬。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最高限价3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标段一,包括本项目中10万吨/年M装置:D/DM过滤干燥厂房、M包装系统、气力输送系统;4万吨/年NS装置:NS包装系统;4万吨/年CBS装置、NS/CBS过滤干燥厂房、CBS包装系统;1.2万吨/年DM装置、DM包装系统;输送栈桥、输送栈桥A、输送栈桥B;6万吨/年二硫化碳装置:液硫过滤存储单元、PSA天然气净化单元、1#二硫化碳合成、2#二硫化碳合成、二硫化碳罐区;8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第一系列制硫部分、第二系列制硫部分、公用部分);含硫残液处理及焚烧装置:BT回收装置、含硫残液处理及焚烧装置;复合胺吸收及解析装置:BT回收及焚烧尾气洗涤工序、活性炭尾气和clause尾气洗涤工序、回收及焚烧尾气吸收工序、复合胺再生、复合胺净化、公共工程工序;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水装置;110kV变电站;全厂火炬;RTO装置;空分制氮装置;污水处理站。范围内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在实施过程中的各分单元和工序数量增减,监理应按照相应的增减后的范围进行监理工作,同时监理费用不做调整。 2.7 其它:质量标准: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净利润>0; 3.4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6月1日至今至少有3个单项合同额24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项目工程监理业绩; 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已交(竣)工验收)原件供核实,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 3)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化工石油工程专业);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连建质【2007】573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苏建建管[2014]100 号文规定: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3.10 其它要求: (1)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进行配备,进入现场,要经过招标人的审核确认(或者面试)。 (2)依据连建管〔2011〕101 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可自拟)。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5)承诺执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禁止一人身兼多职,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 6 个月(2020年 07月-2020 年1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可自拟)。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不是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提供以下有效文件:(有效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4、资格要求业绩; 5、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总监注册资格证书; 7、拟报总监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2020 年07月-2020 年1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9、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0、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人员进驻后每3个月支付合同价款的12%(累计支付金额达到合同价款的60%时停止付款); 合同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归档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5%; 超出监理服务期限的延期服务费用依据报价人工单价按实结算。监理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延期服务费)的97%; 最后付款 缺陷责任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满,结清余款(无息)。 每次支付工程款时,监理人必须提供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迟延付款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支付方式:100%银行承兑汇票 9.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万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其他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属于行业涉密,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9:00至下午17:00),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先提交保密协议(加盖公章)后免费领取技术文件等相关资料。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连云港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上海路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409室 联 系 人:王婷婷 联 系 人:王工、江工 电 话:18861359576 电 话:0518-8225950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wangpingan01@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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