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5 13: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域管道施工期及营运期航标和电子围栏采购安装及维护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域管道施工期及营运期航标和电子围栏采购安装及维护服务;
2.2招标范围:(1)施工期:施工期海上作业区专用标10座,航道侧面标4座;(2)营运期:设警示标志牌1 座,设Φ2.4m深水钢制浮标(水中构筑物专用标)4座,设AIS航标1座,设虚拟航标7座;营运期航标设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及时拆除施工期航标;(3)电子围栏系统:施工期及营运期各设置1套电子围栏系统;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注:营运期航标及电子围栏系统等所有资产归招标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申报资料、航标效能验收等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协助办理。
2.3交货地点:徐圩新区;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5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期航标及电子围栏的安装并通过效能验收;45个工作日完成营运期航标和电子围栏系统的安装并通过效能验收。航标及电子围栏维护管理:施工期航标维护期1年,电子围栏系统1年;营运期航标维护期3年,电子围栏系统3年。
2.5标段划分: 1个;
2.6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航标安装维护或电子围栏安装维护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至今,具有沿海航标布设及维护或电子围栏布设及维护业绩(包含已完工或在建项目)。
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供货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招标单位(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复印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专业的航标船。(专用航标船需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货船试航证书》复印件(类型需为航标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吨位证书》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复印件。)
(3)具备航标安装维护或电子围栏安装维护的能力,且具备24小时AIS航标及北斗遥测遥控实时监控的能力,其遥测数据能够与东保中心和辖区航标处航标监管信息平台对接的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投入航标维护人员3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航标管理专业或航标测绘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维护人员应具有沿海航标工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2款所列情形。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内;
(2)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0 分 技术方案:29 分 商务响应:3分 团队人员能力:8分 投标人业绩: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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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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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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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5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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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2) |
技术方案 (29)分 |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内容进行横向对比,综合评审并酌情打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航标维护工程组织保障措施及管理(0-5分) 2、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的组织管理措施是否具体、可靠、得当(0-10 分) 3、运行维护期的服务内容(0-6分) 4、质量目标、质量目标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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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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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3) |
商务响应 (3)分 |
1、交付使用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作出相应承诺,则作无效标处理。 3、付款方式: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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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团队人员(8)分 |
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外具有 2 名及以上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6分,有一人得3分,最高得6分;具有1名及以上中级职称的得 2 分,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2分。 同一人员不累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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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5) |
投标人业绩(10分)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1月至今,具有沿海航标布设及维护业绩或电子围栏布设及维护(包含已完工或在建项目),每有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1)投标文件中需具有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供货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招标单位(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复印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2月15日至 2020年12月21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5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1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0518-85861319】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投标人在网上支付费用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三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147号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191052621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亚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科技创业城2号楼9楼
联 系 人:吴帅
电 话:0518-8158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