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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第三批辅机设备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告[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5 10:5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第三批辅机设备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总包方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第三批辅机设备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第三批辅机设备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0675-200JOC004067/35         

2.3 招标范围: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序号

设备名称

拟采购数量

技术规格

备注

1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本工程全厂火灾报警系统确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所有软、硬件设备、及所有安装材料(包括:各类电缆、辅助安装材料等)均由投标方供货,投标方应负责整套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供货、报审、报建、安装、调试、培训等直至整个工程消防系统通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对于在竣工验收完成前所需要的任何改动,不发生费用变化,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预留扩建场地。

 

3、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是所投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制造商。若所投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必须得到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3.1.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同类型机组及以上的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

3.1.4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须通过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1.5 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6 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1.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卖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上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邮、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座开标三室(可在开标室中心电子屏查看);

6.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纸质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伍份(一正四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上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当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7.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7.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7.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保证金:壹拾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lvgweb/)。

7.6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苏海路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楼

邮    编:211102

邮    编:210005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 :刘工、郭工

电    话:025-85081913

电    话 :025-84795968、84795409

 

传    真:025-84795991

 

电子邮件:liuwei@jocite.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新街口支行 

 

账    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8、评分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高低排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技术规范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

商务偏离表中对“合同的价格与支付”的条款不允许偏离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卷: 10分

技术卷: 5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采用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含税)的平均值乘以95%为A[若超过5家(含5家),则去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两个报价,再进行算术平均后乘以95%;如果少于5家,则全部参加平均值的计算后乘以95%],评标基准价=A。

有效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含税)。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10分)

投标人业绩(5分)

投标人每具有一个资质要求的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同时提供1合同2用户出具的产品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履约能力

(2分)

从企业资产、员工规模、市场占有率、生产设备先进性等方面综合评审,较优得2-1.5分;一般得1-0.5;较差得0.5-0分。

合同条款响应性

(1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并响应的得1分,存在偏差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财务状况(2分)

2019年财务报表亏损的无论信用等级情况均得0分。除此之外,基本开户行或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第三方评级机构或其它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AAA 或AAA-得满分;AA+或AA或AA-得1分;A+或A-得0.5分;低于A-或无信用等级的得0 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

(50分)

 

注:有效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得分不低于30分。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4分)

基本分:根据投标人技术文件编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针对招标文件要求详细说明等方面进行评审,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

优于分:根据投标人技术文件编制内容是否齐全,是否针对招标文件要求详细说明等方面进行评审,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2分。

设计选型

(15分)

所投设备设计选型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情况,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

所投设备设计选型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情况,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9分。

技术指标响应性、先进性

(15分)

评审投标人所供货物的技术响应性情况和技术先进性情况,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

评审投标人所供货物的技术响应性情况和技术先进性情况,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10分。

货物质量可靠性

(10分)

从投标产品的性能、制造工艺水平、质量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规定、元器件配置档次、相关产品质量保证书等方面进行评价,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

从投标产品的性能、制造工艺水平、质量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规定、元器件配置档次、相关产品质量保证书等方面进行评价,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

安全、节能、环保性

(4分)

根据所供货物的安全可靠性、节能环保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得基本分2分。

根据所供货物的安全可靠性、节能环保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2分。

售后服务

(2分)

对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售后服务机构体系和定期售后回访或检查等方面进行评审,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

对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售后服务机构体系和定期售后回访或检查等方面进行评审,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1分。

 

条款号

评分标准

2.2.4

(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40分)

1、报价得分(40分)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

a.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E1;

b. 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报价得分=4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4,E2=0.2,本得分以40分为限,扣完为止,不够扣的不得负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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