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4 1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板桥街道公益性墓地附属工程(二次公告)
编号:JSSW2020111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桥街道公益性墓地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力桥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板桥街道公益性墓地附属工程
2.1.2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2.1.3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总投资约120万元
2.1.4工程地点:板桥街道
2.1.5要求工期: 60 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板桥街道公益性墓地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3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投标人确定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5月至2020年10月)。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 12月 21日;
4.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CA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月4日 15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力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西路7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10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杨善志 联 系 人: 庞桥桥
电 话: 13775589533 电 话:0518-85836299、1537150999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11、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2020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