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2-09 16:4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仲集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ZHJY-GYZHJY202011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仲集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仲集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发改投资(2017)23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灌云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仲集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仲集人民法庭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质保期的维护保养等相关服务。
梯号 |
层站 |
载重量(kg) |
速度 |
台数 |
井道宽深(mm) |
底坑深度(m) |
备注 |
1# |
4/4/4 |
800 |
1.0m/s |
1 |
2000×2000 |
1.6 |
无机房无障碍乘客电梯 |
2.2交货地点:灌云县下车镇仲集村富民大道北侧(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90日历天(含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等)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保期:2年。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2.6招标控制价: 25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招标人推荐品牌:上海三菱、日立(中国)、华升富士达、蒂森克虏伯。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复印件装订于纸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是电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出具投标产品的代理证明或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如制造厂商实行产销分离经营模式的(须提供相关材料),则该制造厂商指定的专业销售商出具的授权视同为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
3.5电梯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乘客电梯 B 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电梯)B 级(含)以上资质;
3.6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 级以上资质(含 B 级)(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 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3.7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提供投标为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见附件)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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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 分 技术响应:25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 分 售后服务:5 分 投标人业绩: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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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A×K,K为95%-100%,本次K值取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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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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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1) |
报价得分(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5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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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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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25)分 |
控制柜系统(5 分) |
控制柜为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生产(品牌与该公司长期通用品牌一致,和电梯为同一品牌,没有前缀、后缀且中英文均完全相同,否则视为不满足)得 5 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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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拖动)系统 (5 分) |
曳引机整体为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生产(品牌与该公司长期通用品牌一致,和电梯为同一品牌,没有前缀、后缀且中英文均完全相同,否则视为不满足) 得 5 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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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机(门锁)系统 (5 分) |
门机(门锁)系统整体为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生产(品牌与该公司长期通用品牌一致,和电梯为同一品牌,没有前缀、后缀且中英文均完全相同, 否则视为不满足)得 5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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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件(5分) |
乘客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安全部件为电梯制造商原厂原品牌生产(品牌与该公司长期通用品牌一致,和电梯为同一品牌,没有前缀、后缀且中英文均完全相同,否则视为不满足)的得5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该电梯部件的型式试验加盖电梯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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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的合理性(5 分) |
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上传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并提供资料证明曳引机电梯最大速度在8米/秒及以上得5分;并提供资料证明曳引机电梯最大速度小于8米/秒,大于等于6米/秒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在以上指标区间的按速度较小指标计分。)(投标文件中须上传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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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商务响应(5分) |
付款方式(3 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的得 3 分,其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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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期(2 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交付使用期的得 2 分,其它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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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安装调试方案(10分) |
(1)电梯安装、调试实施细则、重点、难点;(3分) (2)以标准化机房施工要求,保证电梯安装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2分) (3)现场管理、施工人员配备情况;(2分) (4)电梯常规检查、保养内容,日常使用注意事项。(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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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4) |
售后服务及能力(5分) |
维保机构(3) 分 |
电梯制造商获得过江苏省电梯维保单位质量星级评定证书,五星级及以上得 3分,四星级得 2分,制造商在连云港市质监局备案的授权维保机构备案证明并获三星级等级得 1 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质量监督局星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内容(2)分 |
售后服务质保内容:承诺本项目免费维护及质保期5年及5年以上的得 2 分,其它不得分。(投标人须按整年报服务年限,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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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单位或者制造商在 2017 年 1 月(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所投品牌的电梯,供货及安装合同金额 3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 说明:A、投标人必需提供供货合同,合同的扫描件须完整的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并上传合同扫描件部分的均不予计分。 B、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时间、所投品牌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年 12月09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微信同号) 耿立珍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 飞18261319191 |
客服电话 |
4001662366 |
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月29 日15时00分;
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投标人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建议投标人携带2份完整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一同递交。(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因“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继续进行开评标活动。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 B级以上资质(含B级);
4、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含B级)(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5、设备制造商出具代理证明(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6、投标人承诺书;(包含投标单位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0年4月-2020年9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部门公章或电子专业章的,均不予认可。);(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注: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另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纸质投标文件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资料,提供资料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伍仟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
9.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10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工地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 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余款(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小鸭河路286号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系人: 焦主任 联系人:钟工
电 话:13815672669 电 话:0518-81887013/18961389080
传 真: / 传 真:0518-8551249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568638360@qq.com
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或“连易通”,江苏省“苏康码”和连云港市“连易通”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或“连易通”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单位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所有人员及时离场。
4、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连易通”获取:
(1)进入“我的连云港”APP“我要办”页面,点击“连易通”,进入申报页面。
(2)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成个人“连易通”二维码。查验人员用“我的连云港”APP扫码功能进行扫码查验。
4、开标现场,做好个人防护,自备足量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5、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有效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自我隔离,严禁到公共密集场所活动。主动接受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疫情防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