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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智能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06 10: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10-ZHJY-XHYZSBCG20201106-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香河生态园生态年猪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生态年猪基地参观中心展示大屏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信机房配电工程、通信机房装饰装修工程、弱电管道工程等信息化建设;

(2)交货地点:徐圩新区;

(3)交付使用期:项目实施期50天,项目服务期2年;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估算价:78.2940万元(包含7万元暂列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单位拟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4.2投标人自2015年11月0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智能化(含系统集成)建设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在45万元及以上业绩,并已完工或竣工验收合格;

注:

1)业绩时间认定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实施内容(类似智能化(含系统集成)建设)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项目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 0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11月0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 12日17时3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方式如下: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11月 17日 15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4.2.2)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圩新区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招标人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0532899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110091

邮箱:418807566@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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