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其他行业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关于双店镇棠树村道路建设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6 14: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双店镇棠树村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ZHJY-20201016

一、招标条件

受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双店镇棠树村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双店镇棠树村;

2.1.2合同估算价:约6.5万元;

2.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移民专项资金,已落实;

2.1.4招标规模:新建1条水泥路,长115米,宽4米总计460平方米;

2.1.5工期:10日历天;

2.1.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棠树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②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有效期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

③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⑤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⑦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 2020年10月23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招标人期望值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 20 家时(不含20 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精神,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 

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5%。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魏建

联系电话:183605932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晶都大道西路3-48号

联 系 人:王建翔

联系电话:15861273335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国泰新点

叶放16652741191   黄桂松 15896100880

 

附件:
b394f76c-29ca-4554-9fa3-34ed79349d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