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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公辅工程全厂供电(110kV变电所)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30 23: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公辅工程全厂供电(110kV变电所)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20〕1号备案,项目业主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公辅工程全厂供电(110kV变电所)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1.2建设规模: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公辅工程全厂供电(110kV变电所)项目总承包(EPC)为瑞恒碳三产业一期工程公辅工程项目的附属配套工程。

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电气、自控、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公用配套工程设施。

其他工程:水、电、通讯等外线接入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11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36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1)施工图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化工行业、电力行业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消防及人防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质量,整体装置在性能考核后生产的产品需要达到招标人要求的产品标准要求;

(3)质量总体要求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2018)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16)评价为合格。

(4)具备投运条件,满足送电需求。

2.1.6安全环保(HSE)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运输事故;

(5)不发生严重(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8)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9)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

(10)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2招标范围:

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同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也属于本项目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完成110kV变电站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安装与技术服务培训、程序编制和系统调试、试运行(含总变生产准备)以及全套工艺、设备性能保证、项目中相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部工作,确保项目如期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3.2.1设计资质: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需为牵头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的情况下,项目经理需为牵头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3.3.2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

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要求: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竣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价格在8500万元以上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同时含输电及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并必须在此类似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有一方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即可认为联合体投标人满足条件。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且不超过两家,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8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示范区建发〔2020〕179号等文件等文件)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单位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5)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0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18005133017

耿立珍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客服电话: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满足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的:

6.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6.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6.5 联合体协议(若联合体需要);

6.6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6.8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9 缴纳保证金或者银行保函(必须为工农交建中五大行)。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 投标报价: 55分

2) 商务部分: 10分

3) 技术部分: 35 分

2.2.2

投标报价评分方法

(55分)

经评审确认不低于企业成本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以各投标人的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7%(A值)为满分(55分),并以此为基准来确定其它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每高于A值的1%扣0.5分;每低于A值的1%扣0.2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

其中计算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时,需要去除的投标报价情况如下:

合格投标数量≤5时,直接计算;

合格投标数量=6时,去掉一个最高价;

合格投标数量≥7时,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商务评审评分标准

(10分)

投标人资质(7分)

(1)设计资质:综合设计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得3分,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得1分,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得0.5分。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得3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得1分,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得0.5分。

(3)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得1分,承装(修、试)三级得0.5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

(1)投标人提供2017、2018及2019年度每年三个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1分)

(2)2015 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在8500万元以上的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工程EPC项目或输变电(同时含输电及变电)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2015 年1月1日至今,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价格在8500万元以上的单项110kV 及以上变电站工程EPC项目或输变电工程(同时含输电及变电)总承包项目(EPC)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累计得分。

(2)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将合同、合同款对应发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记取。

2.2.3(2)

技术评审评分标准

(35分)

设计方案(23分)

1.设计说明、规划、指标(4 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3)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及可研要求,符合规划要求。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4)设计理念、各专业(含附属)工程设计说明。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2. 技术方案(10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横向比较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1(不含)分。

(2)专业(含附属)工程深化设计方案,及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文件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深度要求。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国网公司标准化工艺应用等。横向比较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1(不含)分。

(4)方案合理、具体、有效,以及是否便于施工实施。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5)设计文件满足业主数字化工厂要求。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6)维保售后服务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规范要求。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7)协助发包人组织运维团队培训措施。

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8)设备推荐品牌选用和设备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0.5(不含)分。

3.专题研究(6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特殊地质条件处理方案

(2)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

(3)业主运维管理平台方案

专题研究内容全面、针对以及合理,优秀得4~6分,一般得2~4(不含)分,较差得0~2(不含)分

4.经济分析(3分)

(1)预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的规定。

内容全面、针对以及合理,优秀得2~3分,一般得1~2(不含)分,较差得0~1(不含)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得0~2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对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得0~2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得0~2分。

4.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得0~2分。

5.项目管理机构(2分)

(1)项目管理机构需包含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等;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专业类别、技术职称级别、岗位证书、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关键能力评估。

评委根据人员配备满足项目情况酌情计分,得0~2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 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方式),评分分值控制在 2 分以内。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社区服务中心409室

联 系 人:裴主任

联 系 人:王工、江工

电    话:13805276047

电    话:0518-82259508、0518-8225960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wangpingan01@sinochem.com

jiangguangxiang@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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