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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东海县曲阳乡兴旺等村土地整治项目节余资金及其他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7 15:5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一、东海县曲阳乡兴旺等村土地整治项目节余资金及其他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投标人须提供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50万元,提供开户许可证及企业基本户银行流水证明。【开标时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自2020年9月4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账户余额每天均不少于150万元】

4、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近3年中(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性质、复杂程度相应的项目施工(类似业绩指土地整理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5、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经验,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年中(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土地整理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

6、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

7、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8]421号文。

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再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五、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发【2019】182号文。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应查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所报资质动态监管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连云港CA

孙莉莉

18005133017

七、本工程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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