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5 17: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基坑监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灌云GYJ2018-0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灌发改投资【2018】17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人防地下室基坑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 。
2.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49479平方米;1#楼建筑面积5467.21m2,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11层住宅楼;2#楼建筑面积3549.03m2,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5层住宅楼;3#楼建筑面积5417.06m2,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11层住宅楼;5#楼建筑面积5223.47m2,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8层住宅楼;6#楼建筑面积5215.7m2,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8层住宅楼;7#楼建筑面积5298.57m2,剪力墙结构,地下2层,地上1层为商业网点及7层住宅楼;8#楼建筑面积6587.6m2,框架结构,地上6层商住楼;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2721.28m2,剪力墙结构,其中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2587.84m2 。
2.3 招标范围:地下室工程基坑每次监测完出具监测日报表,项目结束出具《基坑监测报告》(包括但不局限于支护结构竖向位移、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坡顶深层土体位移);含监测点材料、安装机械、内外业监测费用及建设单位安排的其他监测内容等。
2.4 监测周期:具体伴随整个施工周期,满足工程进展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推荐性收费标准2019版》的60%,约29万元人民币,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第三方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岩土工程专业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的工程勘察资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要求:
(1)外地检测机构必须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确认的委托代理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 号文、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 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③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④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借牌(挂靠)资质行为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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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60分 检测大纲: 10 分 项目管理: 14 分 业 绩: 1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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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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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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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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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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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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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大纲(10分) |
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情况,满足工程检测要求 |
试验检测设备投入情况比较;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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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主要监测方案 |
有具体检测方案及方法;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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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 |
有具体检测频率、控制值、报警值及紧急事项的应急检测措施;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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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
有具体质量检测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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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服务、检测时间控制措施等 |
有具体响应性服务、检测时间控制措施。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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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14分)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所提供职称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不予认可)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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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测人员 |
主要检测人员: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一个得3分;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一个得3分;最高9分。(须提供监测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注册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不予认可)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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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项目管理中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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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16分) |
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类似工程监测业绩合同额在15万元以上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6分。 说明: (1)须将检测合同复印件做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所有业绩均需提供原件,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16分 |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9月14日 10时 00分;
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疫情防控事项: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 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5、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 6 个月(2020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外地检测机构必须取得连云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通过备案的证明资料)。(如外市检测机构必须提供);
9、监测人员注册证书(如有)
10、业绩合同(如有)
注:上述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否则不予认可,开标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证明资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付款方式
1、结算:乙方现场实际完成且各项测量数据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后,由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签认,总工程师审核后根据合同总价进行结算。
2、地下顶板浇筑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取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3、每次付款前应开具增值税发票递交甲方财务。
4、由于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甲方做相应顺延,但乙方不得因测量款延付而停止测量。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易安居保障性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南京路88号 地 址:沭阳县沭城镇迎宾大道南侧新华小区北楼301室
邮 编:222200 邮 编: 223600
联 系 人: 张 总 联 系 人: 潘工
电 话: 13605122205 电 话: 18121616600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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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