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1 13: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区域部分
地块场内临时便道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区域部分地块场内临时便道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路以南、石化三路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2.1.2合同估算价:约2600万元;
2.1.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山场碎石回填约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开工令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七道以北、石化三路以西区域部分地块场内临时便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施工,道路工程总长度约4924米,其中9米宽的路长度为1300米,6米宽的路长度为3624米;PE给水管,长约2260米;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长约1260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3.1、3.2条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文、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b.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c、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d.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公告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8月26日;
4.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8月21日08时30分至2020年8 月26日17时3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9 月 10 日15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
6.6投标人承诺书(包括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无市场不良行为、企业投标所用资质动态核查达标承诺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证书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如果因提供的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
|
72 |
1.1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0.3 分;每负偏离 1%扣减 0.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参数设置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72 |
2 |
施工组织设计 |
|
21 |
2.1 |
总体概述 |
对总体情况了解是否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是否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1分)。 |
1 |
2.2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是否合理,符合实际。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2分)。 |
2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对施工计划表述是否清晰,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2分)。 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基础上,如具备提前完工能力的,每提前2天得1分,最多得2分。 |
4 |
2.4 |
安全、环保措施 |
施工运输过程中环境保护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3分)。 |
3 |
2.5 |
应急处理措施 |
是否有事故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实际。评委横向对比综合打分(0-2分)。 |
2 |
2.6 |
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
项目经理陈述最高得4分,评分标准如下: 2-4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1-2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1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经理答辩最高得5分,评分标准如下: 3-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1-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注: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在“腾讯会议”中完成。项目经理未进行陈述及答辩的,不予以计分。拟派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原件视频中进行核验。 |
9 |
3 |
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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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1 |
机械设备投入 |
(1)新型环保车辆(2分) ①具备投入40~7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1分; ②具备投入71~9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1.5分; ③具备投入91台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的,得2分。 注:须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复印加盖公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2)防尘环保设备(1.5分) ①具备投入洒水车(容量8T及以上)、雾炮车(容量8T及以上)等,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多得1分; 注:以提供的设备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②投入自有(或租赁)的清扫车达到2台及以上的 ,得0.5分; 注:(1)以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3.5 |
3.2 |
机械设备保障 |
本项最高得1.5分 ①具备投入40~7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0.5分; ②具备投入71~90台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1分; ③具备投入91台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车辆且车辆有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的,得1.5分。 注:以提供的车辆自有或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购买150万元及以上第三者责任险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四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1.5 |
3.3 |
驾驶人员投入 |
拟投入与上述投入的车辆对应数量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或第三方公司人员,并有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若拟投入的驾驶人员为第三方公司的派遣人员,要求投标单位与第三方公司必须有派遣合同,且最多只能与3家公司签订。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出具单位缴费核定单(投标文件中需附承诺,保证中标后提供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缴纳证明。 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 |
1 |
3.4 |
驾驶人员人身保障 |
本项最高得1分 ① 具备投入40~70位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0.3分; ② 具备投入71~90位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0.6分; ③ 具备投入91位及以上驾驶员且其有150万元及以上人身意外保险的,得1分。 注:需提供本项目拟投入驾驶人员对应的人身意外保险证明(有效期内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 |
注: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分计算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汇总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得分。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保函形式的投标担保。
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允许采用视频承诺(U盘形式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楼
邮编:222065 邮编:222006
联系人:刘静 联系人:孟珂宇
电话:0518-82256886 电话:0518-8511009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4188075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