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4 18: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工业废水再生循环利用项目可研及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工业废水再生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启动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 项目规模:5万吨/日生产废水再生处理(回用率70%),1.5万吨/日生产废水RO浓水处理,以上总占地面积约60亩。
2.3招标范围:5万吨/日生产废水再生水厂及配套1.5万吨/日生产废水RO浓水处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及测量、工艺包招标技术规格书及技术文件编制、其他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及技术文件服务、施工配合服务、配合调试服务、伴随服务。
2.4招标控制价:
1. 招标控制价为5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 直接工程投资不超过3亿元(含税,包括本项目及为本项目配套的所有公用工程,其中工艺包及核心设备投资暂定1.1亿元);直接工程投资超出的作无效标处理;(直接工程投资指:《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07]164号)》规定的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投资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部分)。
注:工艺包范围暂定包括再生水预处理、浓水主体工艺等,不包括辅助设施(污泥浓缩-干化、加药罐、鼓风机、变配电间、调节罐、事故罐等)
3. 直接运行总费用限价为6.0元/吨(含税,以5万吨/日进水计,详见运行相关单价表),超过本运行费用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报价时再生水处理直接运行费用(以5万吨/日进水计)和RO浓水直接运行费用(以1.5万吨/日进水计)分开单独报价,直接运行总费用=再生水处理直接运行费用+RO浓水处理直接运行费用×0.3)。
2.5服务周期:
2.5.1 服务周期14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后10日提供工艺包技术规格书及技术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后20日提供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提交后45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桩基施工图,并满足施工招标要求),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5.2 根据招标人需要,组织各设计文件的专家评审,按照招标人、评审会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成果进行修改;
2.6质量标准:依据招标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及地方政府规程等文件要求、规定完成招标内容,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须为同一单位),或具有环境工程或化工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10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承担过5000吨/日及以上的化工类污水处理设计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若合同内容无法证明该项目处理规模等,需提供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加盖业主公章,可提供加盖业主项目部章或设计部门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9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企业信用证明(包含但不限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证明文件);
4.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4.6投标人承诺书;
4.7投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4.1项-4.5项提供有关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4.6-4.7项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 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1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7月24日,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8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1正4副)邮寄或送达至指定地点。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意:(1)因疫情影响,物流在途时间较长,配送时间不确定,建议投标人将标书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8月17日)17:00前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代理负责人亲自签收方可视为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寄存前台或收发室无效。
(2)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8月17日)17:00前,添加招标代理公司王工qq好友,(qq:1665129386,方洋招标王工),评标办法中现场陈述与答辩环节,将采用qq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添加好友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答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3邮寄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25室(王思淼收,联系方式:18961373452);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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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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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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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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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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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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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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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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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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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须为同一单位),或具有环境工程或化工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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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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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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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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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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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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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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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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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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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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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 45分 资信业绩部分:25 分 设计方案部分:30分 注:投标文件的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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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以现场抽签结果为准,取值范围为95%-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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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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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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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5分) |
企业业绩(14分) |
1、投标人自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化工废水再生处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6分; 2、投标人自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化工废水再生RO浓水或化工高盐废水处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4分,最高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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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组的主要专业负责人(11分) |
1、自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化工废水再生处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2分。 2、自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担过化工废水再生RO浓水或化工高盐废水处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得3分,最高得3分。 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或设计负责人业绩允许重复计分。 3、各主要专业负责人中(主要专业是指:环保、结构、给排水、化工、电气、造价等)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对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的每名得1分,最多得6分。(上述专业不得重复计算且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不参与该项评分) 备注: 1、主要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主要专业负责人必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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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指: 1、化工废水再生处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为2.5万吨/日及以上的化工废水再生处理(采用UF+RO工艺)设计业绩(化工废水指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除盐水站脱盐水等); 2、化工废水再生RO浓水或化工高盐废水处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为4000吨/日及以上、TDS 8000mg/L及以上的达标外排化工废水再生RO浓水设计业绩或自2010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为1万吨/日及以上、TDS 12000mg/L及以上的达标外排化工高盐废水处理设计业绩(化工废水指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除盐水站脱盐水等)。 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设计合同(若合同内容无法证明该项目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及去向等的,需提供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加盖业主公章,可提供加盖业主项目部章或设计部门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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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30分) |
无方案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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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书章节齐全内容充实,且对项目解读理解充分深刻,分析准确,简述主要工艺选择及优劣势分析;(0-2分) 2、提高本工程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的措施,及合理化建议;(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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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图布置 (6分) |
1、总体布局科学、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远期预留及衔接考虑得当;(0-3分) 2、土地集约利用,交通流线,配套设施衔接;(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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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 (4分) |
投资估算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析全面、合理可信,节约投资;(0-4分) 注:主要设备要求及品牌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附件,自控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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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费用 (5分) |
各子项工程运行费用分析依据充分,运行费用合理、节约成本,投标单位须提供经济运行费用明细表;(0-5分) 运行费用仅含:原料及耗材、燃料动力、污泥处理费用。(上述费用单价以设计任务书中的运行相关单价表为准,污泥含水率要求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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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3分) |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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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进度安排(3分) |
承诺的服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合理可行、保障措施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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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答辩(5分) |
根据工艺方案设计进行答辩,得0-5分,未参与答辩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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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8月17日)17:00前,添加招标代理公司王工qq好友,(qq:1665129386,方洋招标王工),评标办法中现场陈述与答辩环节,将采用qq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添加好友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答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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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它要求
9.1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7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504室 |
地址: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中心425室北(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205室 |
邮编: |
222065 |
邮编: |
222065 |
联系人: |
杨颙 |
联系人: |
王思淼 |
电话: |
0518-82256126 |
电话: |
0518-82256052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1665129386@qq.com |
2020年 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