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20 15: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方洋水务公司公开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承销机构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洋水务公司公开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承销机构(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启动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 项目背景: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注册资本197997.8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方洋水务公司立足于徐圩新区,为客户提供工业废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原水、自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生态建设等服务,努力构建“生态、智能、融合、示范”的环境综合服务体系。截止2019年12月,公司总资产53.30亿元,净资产20.68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2.32亿元,净利润812万元。为了加快进入资本市场,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品牌价值,提高信用评级,从而实现跨越式发展,方洋水务拟于2023年登陆A股上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机构。
2.3 项目概算:
报价规则分两部分,包括上市辅导费与保荐承销费。
2.3.1 上市辅导费报价上限为50万元。
2.3.2 保荐承销费报价规则为以证监会受理我方IPO申报材料为基准时间,前12个月A股同行业(以证监会行业分类为准)保荐承销费率的平均值为参考值,可上下浮动加减百分点。
2.4 项目周期:1080天,方洋水务拟于2023年登陆A股上市;
2.6 招标范围:招标选聘上市辅导保荐机构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提供A股上市辅导、保荐、承销、持续督导期等的全过程服务;未尽事项详见招标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依法注册成立的保荐机构,具有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的能力,以及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主承销/保荐等相关服务的专业资格(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2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的A级及以上证券公司(提供证监会网页截图);
3.3 投标人拥有成功在A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辅导、保荐上市的项目经验;
3.4 2019年IPO承销金额(以上市日为统计口径)行业排名30名以内(含第30名)(提供Wind资讯查询截图);
3.5 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保荐项目或者其他影响投标人保荐业务开展的事项;
3.6 未处于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
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拟派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需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登记信息);
3.9投标人的拟派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10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 营业执照(副本);
4.2 企业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4.3 拟派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登记信息);
4.4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5 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网页截图;
4.6 投标人成功在A股辅导、保荐上市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7 2019年IPO承销金额行业排名30名以内的Wind咨询查询截图证明;
4.8 法人授权委托书;
4.9 投标人承诺书;
4.10 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4.1-4.7项提供有关资料复印(或截图)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4.8-4.9项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4.10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 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8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7月20日,截止时间:2020年7月28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1正4副)邮寄或送达至指定地点。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意:(1)因疫情影响,物流在途时间较长,配送时间不确定,建议投标人将标书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8月11日)17:00前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代理负责人亲自签收方可视为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寄存前台或收发室无效。
(2)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项目团队领衔保荐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添加招标代理公司王工qq好友,(qq:1665129386,方洋招标王工),评标办法中现场陈述与答辩环节,将采用qq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添加好友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答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3邮寄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25室(王思淼收,联系方式:18961373452);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它要求
8.1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17:00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2 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拒绝其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西、规划路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中心425室
北(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205室
邮编:222065 邮编:222065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王思淼
电话:0518-82256126 电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665129386@qq.com
2020年 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