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4-30 11: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土地评估及土地市场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地评估及土地市场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灌云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土地评估及土地市场服务项目 ;
2.2建设地点:灌云县;
2.3 招标范围:需完成灌云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土地收储及土地招拍挂项目涉及的土地出让价格评估、补交出让金、土地预评估、咨询等服务;
2.4招标控制价: 25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服 务 期: 二年 ;
2.6服务质量要求:土地估价报告须符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通过自然资源部土地价格备案等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须具备:由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项目负责人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原国土资源)部核发的注册土地估价师;
3.6投标人必须安排二名业务人员驻扎现场,负责相关工作,每宗土地评估必须安排二名估价师进行现场勘查;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编制。
(6)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7)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须真实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项目负责人证书;
(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在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且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提供资料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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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38分 2、项目技术实施方案:24分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22分 4、服务承诺及方案小结: 8分 5、类似工程业绩: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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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 值在开标前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K值的抽取 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 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 最高投标限价为B= 25万元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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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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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38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 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 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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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实施方案(24)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研究思路(4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研究思路、投标研究方案、地价评估等方面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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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研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4分) |
从对招标项目研究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重点、难点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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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4分) |
从各投标人的规划研究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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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4分) |
从各投标人的规划研究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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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4 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合理化建议,且具有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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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和控制点分析以及相应对策和处理措施(4分) |
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工作重点、难点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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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 (22分) |
项目负责人(6分) |
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证书得6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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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16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中具有土地估价师,每提供一个,得2分,具有房地产估价师,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6分。 注:(1)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9年10月-2020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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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服务承诺及本地化服务(8 分) |
投入设备(2分) |
投标单位具有用于土地评估使用的航拍测量的无人机,每提供一架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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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3分) |
1、制定合理的服务方案。(2分) 2、投标人书面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得0.5分;1个小时到现场且2小时内解决问题得0.5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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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3分) |
1、投标人在连云港市有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分支机构)等固定办公场所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的得1分; 2、投标人的办公场所在200㎡以上得2分,200㎡以下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及工商部门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原件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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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8分) |
1、企业类似业绩(4分): 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土地评估项目2000亩及以上或者累计房地产评估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土地评估项目2000亩及以上或者累计房地产评估项目10万平方米以上),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说明: 1、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2、业绩证明材料的认定:必须提供合同的原件,否则不得分; 3、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提供的合同必须真实有效; 4、负责人业绩需要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等材料中明示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5、关于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原企业的业绩奖项等均可由新企业承继使用并予以认可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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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年 4月 30 日至5月 9 日;
6.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 4月 30 日8时30分至2020年5月9日17时3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CA 连云港孙莉莉 1800513301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5 月22日10时00分,
地 点:灌云县伊山镇水利东侧、南京西路北侧(江苏恒驰大厦9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疫情防控事项
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或“连易通”,江苏省“苏康码”和连云港市“连易通”
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或“连易通”绿码,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云视讯操作步骤: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等人员的情况,均由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连易通”获取:
(1)进入“我的连云港”APP“疫情防检”页面,点击“连易通”,进入申报页面。
(2)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成个人“连易通”二维码。查验人员用“我的连云港”APP扫码功能进行扫码查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800.00 元 (大写:肆仟捌佰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灌云县
联系人: 荣主任
联系电话: 0518-88857760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6室
联系人: 于工
电 话:0518-811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