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4-28 17: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等三个项目液氧供应及氧气站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LYGXWXQ2020042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等三个项目液氧供应及氧气站设备租赁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等三个项目液氧供应及氧气站设备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所购液氧用于为石化基地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一期)工程、徐圩新区再生水厂、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三个项目的臭氧制备提供气源,三个项目满负荷运行后,氧气用量2240Nm3/h,最大用量2800Nm3/h。
本项目臭氧发生器的气源供应拟采用液氧供气模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对液氧和储槽气体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前来投标。
2.1招标范围:(1)液氧站设备租赁(50m3储罐*2),租赁期3年;(2)液氧采购,暂定76650吨;(3)保证液氧站正常运行的所有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氧气站的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管理、维保;办理质安、危化品运输、氧气站供应及使用等一切手续,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及备案、正常投入使用;保证氧气不间断供应),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内指定地点;
2.3供货期:3年,供货时间2021年12月开始,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控制价:液氧控制价5600万元(单价730元/吨),设备租赁费用100万元(1.39万元/(月.单罐));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具有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0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三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相关要求为:
(1)具有以槽罐车形式供货且液氧供应规模达到或超过20吨/天的项目。
(2)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采购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采购人公章。
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采购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须对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2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
(1) 营业执照;
(2) 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代理授权书;
(3)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
(4) 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1)-(3)项有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4)项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并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而影响排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0 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08日;
7.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04月28日,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8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7.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7.4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一正两副),邮寄至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王馨悦收,联系电话0518-82256052),因疫情期间物流迟缓,配送较慢,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一天到达并签收。
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邮寄,封袋上应表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2020年 05月14日 下午15时00 分;
8.2邮寄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王馨悦收,联系电话0518-82256052),确保标书提前一天到达并签收;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刘 工
联系方式:0518-82256126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王 馨 悦
联系方式:0518-82256052
13425804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