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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5700吨/年电子化学品二期(超高纯硫酸和超高纯氨水)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4-27 19:4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5700吨/年电子化学品二期(超高纯硫酸和超高纯氨水)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5700吨/年电子化学品工程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示范区经备[2019]68号备案,项目业主为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5700吨/年电子化学品二期(超高纯硫酸和超高纯氨水)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套0.5万吨/年超高纯电子级氨水装置、2套0.5万吨/年超高纯电子级硫酸装置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可实现0.5万吨/年超高纯电子级氨水、1万吨/年超高级电子级硫酸,同时副产0.0969万吨98%硫酸。

2.1.3合同估算价:10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6月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6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4月5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质量要求为:

(1)施工图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化工行业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须达到消防及人防验收合格;设备及管路安装质量,整体装置在性能考核后生产的产品需要达到工艺包要求的超高纯硫酸、超高纯氨水产品标准要求。

2.1.6安全环保(HSE)目标: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3)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负有责任的重大(一般以上)交通、运输事故;

(5)不发生严重(一般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

(6)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垮(坍)塌事故;

(7)不发生重大(一般以上)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8)不发生同一现场重复相同性质的事故;

(9)严格控制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及死亡事故率为0,负伤率不超过3‰;

(10)实现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2.2.1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调试及开车技术服务、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业务。界区内各装置及单体建筑的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钢结构工程、防水及雨水工程、砌体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内墙面工程、外墙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精装修)、全部设备基础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室外竖向工程(地坪、道路等)、地下管网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甲供材及办公家具除外)、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试车运行、管道预制、管道脱脂、管道安装、管道吹扫、电气仪表工程、变配电工程以及在项目执行阶段中管理办公室和施工现场保安、保洁、水电费管理、临时设施的维护等;界区外管道的安装及保温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承包。

2.2.2

招标范围

1、超高纯硫酸装置及硫酸和氨水充装区(含土建,机电,工艺,弱电,无尘室及无尘室充装设备及安装(含硫酸,氨水充装站),内衬生产设备只含安装,也就是除了内衬生产设备甲供外,其余都含于本工程)。

2、超高纯氨水装置(含土建,机电,工艺,弱电,内衬生产设备只是安装,也就是除了内衬生产设备甲供外,其余都含于本工程)。

3、罐区(内衬罐由甲供外,其余都含于本工程,包含内衬罐的安装及非内衬罐(4只)的采购及安装)。

4、卸车区及槽车充装站全部。

5、冷却水系统(含硫酸32度冷却水及氨水7度冷却水系统,冰水主机、水泵及冷却塔基础,设备采购及安装,管路及阀件采购及安装,电气及控制)。

6、纯水工程(含纯水站土建,机电,纯水系统,管路到硫酸和氨水装置,电气及控制)。

7、CDA工程(含空压全套设备,管路到硫酸和氨水装置,电气及控制)。

8、氮气系统(除了液氮储罐、汽化器和减压装置甲供外,其余都含于本工程,包含土建基础及甲供设备安装)

9、初期雨水收集池(只含水池,不含管路及明沟)。

10、DCS、SIS、PLC并入一期工程。

11、其他相关配套(含罐区及充装站的管廊架等等)。

2.2.3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2.4设备试车运行中,要求总包单位进行设备操作培训并协助业主试生产运行三个月(从原料进入界区开始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3.1.1、3.1.2资质条件之一: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有效期内),(如是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3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0年4月1日以来完成超高纯电子化学品或超高纯电子特气制造或使用的相关工程项目(应用于半导体或平面显示器等相关产业,类似于中芯国际或京东方用10PPT级电子化学品),并具有半导体及平板显示行业百级以上洁净室施工经验,并验收合格。

注:(1)如提供的业绩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类似业绩,则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

如提供的业绩是设计项目的类似业绩,则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项合同设计项目的负责人,且必须为施工管理总负责人;

如提供的业绩是施工项目的类似业绩,则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项合同施工项目负责人;

(2)如为总承包或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如为设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的认定须提供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施工资质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欠(2019)3号文、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9月-2020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4)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机制。

(6)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人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要求动态监管核查结果合格,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完成之日前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业,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8日23时59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5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025-96010 连云港孙莉莉 18005133017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有效的:

6.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均提供)

6.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均提供)

6.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6.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6.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6.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文件);

6.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8、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无需提供此项);

6.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2)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复印装订,如果因投标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程序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部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4分

工程业绩:6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

(6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3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25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

(5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

(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2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

(4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4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4分)

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或视频形式,共2题,每题2分),答辩时间15分钟。参加答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答辩现场,否则本项不得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项目管理机构

(4分)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项目管理机构中(不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4

工程业绩(6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10年4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以上的电子化学品或特气的相关工程项目(应用于半导体及平面显示器等相关产业,类似于中芯国际或京东方用10PPT级电子化学品)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EPCO);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仅有设计部分,则提供的该业绩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仅有施工部分,则提供的该业绩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0年4月1日以来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以上的电子化学品或特气的相关工程项目(应用于半导体及平面显示器等相关产业,类似于中芯国际或京东方用10PPT级电子化学品)工程总承包项目(EPC或EPCO);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仅有设计部分,则提供的该业绩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如提供的类似业绩仅有施工部分,则提供的该业绩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累计得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3、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合同原始签约合同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投资估算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工程业绩,则需提供能反映该工程造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2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属于行业涉密,请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上午9:00-下午17:00),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投标时须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授权)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先签署保密协议后免费领取初步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投标人自备U盘)。

9.3由于本次招标工程属于15700吨/年电子化学品二期项目,目前一期项目总承包公司在施工中,所以投标单位请务必查勘项目现场,以方便对项目施工有总体规划以及与既有总包单位的界面规划,考虑配合相关费用,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费用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项目现场查勘联系人:李茂荣 13812798535)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瑞兆科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中小企业园2号楼318室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6层C室

联 系 人:俞经理

联 系 人:江工、徐工

电    话:021-31768939

电    话:025-89669623、1515126412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uanxiang01@sinochem.com

jiangguangxiang@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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