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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疏浚准备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4-16 09:5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疏浚准备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0万吨级航道二期疏浚准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集中组织建设,已落实 ,招标人为 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30 万吨级航道二期疏浚准备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30 万吨级航道二期疏浚准备工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含人员驻场、现场检查、踏勘、参加与项目相关会议、活动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相关合同、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出具各阶段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工作。

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15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工程总造价暂按80000万元人民币计)

2.4服务周期:从项目招标准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并接受为止。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2019年8月~2020年1月(近6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3.6 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合同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运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咨询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类似业绩金额以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承担的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中若不能体现投资额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或审定单(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盖章,缺一不可)的复印件。

4. 投标人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上述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开标前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成员审查。

6.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执行,资格审查不通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本项目资格审查涉及到的材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66  分

商务响应: 14  分

技术响应: 20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66)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商务响应

( 14 )分

项目组人员配置

(8分)

项目负责人

(4分)

1、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具备下列职称进行评分: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

(2)具有中级职称的得  1  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5-10年的得1分,10年及以上的得2分。

注:投标人须将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项目组成员

(4分)

其他人员配备情况(4分):

项目组人员在满足基本配备情况下,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每增加一名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最多得4分。

注:以上人员要求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组成员自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 6 )分

1.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合同投资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运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业绩,每有1个得1分;

2.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合同投资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运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业绩,每有1个得2分;

3.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合同投资额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运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业绩,每有1个得3分;

注:(1)本项得分最多得6分。

(2)若提供的业绩仅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则按该得分的60%计取,若提供的业绩仅包含竣工结算审核则按该得分的40%计取。

(3)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的咨询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4)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类似业绩金额以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为准,承担的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中若不能体现投资额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或审定单(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三方盖章,缺一不可)的复印件。

(6)投标人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7)上述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开标前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供评标委员会成员审查。

(8)同一项目同时包含全过程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的,仅算一项业绩。

(9)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执行,该业绩不得分。

2.2.3(3)

技术响应(20)分

审计服务方案

(20)分

1、审计服务方案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完整,0-1分;

2、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0-1分;

3、本项目的重点和难度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1分):

  重点难点分析,0-2分;

  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制度措施,0-3分;

  工作方案或措施方法能保证本工程高效节约,0-4分;

  合理化建议,0-2分;

4、服务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计划与工作方式,0-2分;

5、项目组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机制,0-2分;

6、审计进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以及与业主之间配合的协调机制,0-3分;

注:

1、技术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
2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将评审办法中涉及的所有各类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在开前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供评标委员会成员审查,否则不予计分;

4、本项目所述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5.1公告时间:2020年4月 16日至2020年4月 21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网址右侧【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4月 16 日08时30分至2020年 4月 21日17时3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具体开标室请至二楼查询)。

6.2开标会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举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2楼 

联 系 人:  刘静                       联 系 人:  孟珂宇                        

电    话:  0518-82256886              电    话:  13961380068                    

邮    箱:                              邮    箱:  4188075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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