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4-07 19: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准备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经备[2019]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准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内
2.1.2、建设规模:场地硬化约10.7万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 44772797.30元
2.1.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准备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条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7-1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其他
4.1、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4、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本工程法定代表人面谈允许采用视频承诺(光盘或U盘形式递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13;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13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六、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04月17日 09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
(7)投标人承诺书;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上述资料原件供评标时审查,未按要求递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八、评标方法
8.1、评标入围
8.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的。
8.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1.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价格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址: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明河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63399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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