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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施工图设计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2-28 20:5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启动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起点为田湾核电站围墙,终点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位置暂定为港前大道与苏海路交叉口),全长约21km,一期供能能力为蒸汽600吨/小时,二期建成后供能能力将达到蒸汽1800吨/小时。

2.3 项目概算:400万元;

2.4 设计周期:共计101天,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21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评审后5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2、根据招标人需要,组织可研与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按照招标人、评审会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成果进行修改;

2.5 质量标准:依据招标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及地方政府规程等文件要求、规定完成全过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6 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参与设备和系统调试、协助参与竣工图审核等;未尽事项详见招标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GC2、GC3、GD2等级别);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须为同一单位),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9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10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副本);

4.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GC2、GC3、GD2等级别);

4.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4.5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

4.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7法人授权委托书;

4.8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4.1项-4.2项提供有关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4.3-4.6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备查, 4.7-4.8项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 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6日;

5.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2月28日,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3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6.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GC2、GC3、GD2等级别);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须为同一单位),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资信业绩部分:2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40 分

投标报价: 4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进行算术平均】

评标基准价=A×K,K值招标文件规定取值为98%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00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20分)

企业业绩(6分)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企业奖项(4分)

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设计项目,有一项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有一项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最多得4分。国家优质工程奖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

设计组的主要专业负责人(10分)

设计组的各主要专业负责人中(主要专业是指:热机、暖通、给排水、结构、造价、电气等,上述专业不得重复计算且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名得1分;具备对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每名得1分。该项最多得10分。(项目负责人不参与该项评分)

设计组主要专业负责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主要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2019年8月-2020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备注:

1、主要专业负责人必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专业负责人必须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类似项目指: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至少一项电厂及配套管道工程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4

(2)

 

 

 

设计方案评分标准

(40分)

无方案不得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中得4分,良得7分,优得10分,其它不得分;

2、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中得4分,良得7分,优得10分,其它不得分;

3、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计划、保证措施,中得2分,良得4分,优得7分,其它不得分;

4、进度保证措施,良得2分,优得4分,其它不得分;

5、方案合理化建议及其它,中得2分,良得4分,优得7分,其它不得分;

6、勘察测量方案,良得1分,优得2分,其它不得分。

 

9.其它要求

9.1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2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2  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期间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拒绝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江苏大道西、规划路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中心425室

北(示范区资源采购中心)205室

邮编:222065                                邮编:222065

联系人:江 工                               联系人:王思淼

电话:0518-82256126                         电话: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665129386@qq.com

2020年 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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