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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市S242灌云超限检测站货车检测通道及电子抓拍系统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12-05 14: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S242灌云超限检测站货车检测通道及电子抓拍系统

标段编号:GYX201912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S242灌云超限检测站货车检测通道及电子抓拍系统(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苏交执法传【2019】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灌云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和电子抓拍项目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违章抓拍系统、交安设施、供电通信、后台管理系统、系统集成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清单;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接采购人通知后 15 日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现场培训、验收后交付使用;

2.4质保期:2年

2.5标段划分:1个

2.6其他: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2.7招标控制价:53.7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8品牌要求:  详见货物需求  ;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智能化工程和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等相关的内容 );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过企业信息且施工信用等级评为B及以上;(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3.6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是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7投标人必须提供运维平台管控系统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由公安部出具;(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0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17 年  12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场如有发现,拒绝投标;

☑自 2018 年 12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9年  9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企业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②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 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 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本工程,K2 值取为92%。

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与修正方式按以下执行: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确认存在计算错误的除外;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 9 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12月5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17时30分。(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张工      1850518264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2 月 16  日 10  时00分,

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江苏恒驰大厦9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提供真实有效的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过企业信息且施工信用等级评为B及以上(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4、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此项仅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5、提供运维平台管控系统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由公安部出具;(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7、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同意书需招标人加盖公章;

8、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

注: 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除第3项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和第5项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在开标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且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提供资料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万零陆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9.付款方式:

招标人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总价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送货到指定位置并经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付至合同总额的8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7%;质保金为结算总价的3 %,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灌云县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

东盛阳光大厦B座3505室

邮编:   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人:于工

电话:  13605122289                电话: 0518-81162007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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