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1-26 10:3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伊云湖土方对外出售公告
项目编号:GYZFCG201911020
伊云湖土方项目业主为灌云东胜基础设施工程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方进行公开招标出售。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伊云湖土方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伊云湖项目部附近;
2、规模及招标范围:原伊云湖项目开挖土方,总量约359635.6m3,现对外出售,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运完所有土方。
3、最低售价:综合单价8.4元/m3,采用最高价中标方式,起报价为8.4元/m3,递增金额不限,采用一轮报价,若最高报价相同,则最高相同报价者进行第二轮报价,价高者中标。中标者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5万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结束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项目进场交易服务费按“苏价服字【2017】177号文及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报价少于起报价的作为废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直接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缴纳保证金底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独立的自然人按以下要求提供:
①独立自然人的身份证;
②缴纳保证金底单。
提供以上共2项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场勘查:
投标人开标前一日可联系招标人或自行勘察现场。
五、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账号:467671153096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六、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七、付款方式:根据当日实际运出土方工程量按实结算。
八、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现场所有土方清运。
九、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9日15时00分整。
十、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十一、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联系人:牛经理
联系电话:13705121165
地址:灌云县恒驰大厦
招标代理公司:王工
联系电话:0518-85450099
附件1:
投标文件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 授权委托书 (个人参与无需提供)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灌云东胜基础设施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伊云湖土方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灌云东胜基础设施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1.根据我方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元/m3
2.我单位(个人)承诺响应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单位(个人)保证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现场所有土方清运。
4.如果我单位(个人)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法人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