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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2019年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11-08 09:3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9年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GNGB2019SG-5

2019年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按照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度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苏农复[2019]54号、苏农办建[2019]2号)和《关于转批2019年度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连农[2019]169号、灌农发[2019]119号)的要求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灌南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9年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2019年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分为十个标段:即一标段、二标段(2019年灌南县新安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2019年灌南县新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2019年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灌、高效节水泵站、一体化泵站施工)、五标段(2019年灌南县百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六标段(2019年灌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施工)、七标段、八标段(2019年灌南县孟兴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九标段(2019年灌南县田楼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2019年灌南县张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本项目评标按一标段至十标段的顺序进行,如果投标人已在先评的某个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将不再参与推荐。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投诉,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则本标段作流标处理,重新招标。

2、2019年灌南县百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维修翻身河泵站1座;维修新建东南泵站1座;新建斗渠B=2.2m长度2.1km;新建斗渠B=1.7m长度3.46km;新建农渠B=1.5m长度4.11km;新建农渠B=1.3m长度0.61km;新建涵洞Φ80*6m,带闸(3座);斗门Φ80*6m(25座);农门Φ50*6m(30座);放水口Φ30*4m(98座);新建渡槽1座;新建机耕桥1*8m*4.5m 数量1座;新建机耕桥2*6.4m*4.5m数量2座;机耕桥3*6.4m*5.5m数量2座;新建斗渠桥25座,新建农渠桥40座;河道清淤3.1km;新建水泥道路B=3.0m长度6.26km,新建会车道14处及岔路口14处;新建公示牌1座工程。泥道路B=3.0m长度6.26km,新建会车道14处及岔路口14处;新建公示牌1座工程。m,新建水泥道路B=2.5m长度8.33km新建会车道20处及岔路口20处;新建公示牌1座等工程。

建设地点:灌南县百禄镇境内;建设资金约722.30525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工期要求:2020年5月31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定和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至少近6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6)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自报名结束次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止,账户余额每天均不少于100万元,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6日的银行流水证明及授权证明书(见附件一)】

(7)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8] 5号文、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8)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因素,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

(11)投标人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真实性等承诺)。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公告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2日;

6.2、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2日18时0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七、其他要求

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或资格不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且认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潜在投标人勘测现场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其自行负担。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0时00分。

2、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一、组建项目部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3日内,提交开工申请资料,10日内必须组建项目部并开工建设,10日内未组建项目部,业主有权清退中标单位,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驻场。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灌南县人民中路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林科长

联系电话:0518-80925569

招标代理人: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7754825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