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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温室大棚建设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10-14 17: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20710-ZHJY-DXZB201910005

1、招标条件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项目已经由示范区经备[2019]6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项目

2.2 标段名称: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3 标段编号:320710-ZHJY-DXZB201910005

2.4 工程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5 工程规模:玻璃温室1座,建筑面积约4224㎡,跨度96m*44m,顶高6.8m;日光温室14座,建筑面积约19600㎡,跨度14m,顶高6m。

2.6 工期:9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玻璃温室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基础、圈梁、矮墙、钢结构、遮阳系统、保温系统、通风系统、温室顶部及侧面覆盖、给排水、电气等;日光温室包括条基、圈梁、砖墙、钢结构、墙面保温板、屋面薄膜、屋面保温被、给排水、电气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投标人业绩:须提供2016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体建筑面积2000m2及以上玻璃温室施工业绩或单个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日光温室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的证明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除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外,提供的证明材料还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证明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施工图纸、完工证明等)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9年3月-2019年8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10月14日至 2019年10月2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纳费用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2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5 开标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6.1
营业执照;
6.2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企业资质证书;
6.4
企业业绩;

6.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6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证;
6.7
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注: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须提供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1.3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8. 其他注意事项:

8.1本工程 是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2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勘查现场,确保合理报价。

8.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拾玖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注: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8.4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莉莉

1800513301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8-805329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

联系人:解工

电话:19951885321   1377549456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