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10-11 18:3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示范区经备[2019]6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2400亩,规划布局六个功能分区,即露地蔬菜区、设施蔬菜区、试验示范区、观光采摘区、管理服务区及仓储调配区等。
2.2工期:9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香河生态园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系统、灌溉系统(泵闸及配套管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总工)(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具备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水利单位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方可查询),且未在徐圩新区限制准入范围内的(详见连徐招【2016】3号文、示范区建发【2019】132号文)。
3.5投标人近5年内(2014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为准);
注: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的证明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除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外,提供的证明材料还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
3.6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列入黑名单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2019年3月以来连续6个月参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出具工作关系证明材料或由其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后同)。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
4.2 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纳费用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上午09:00,地点为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4 开标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勘查现场,确保合理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同时发布。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采用方法五时,评标价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Ql、Kl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9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8-805329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德惠大厦B座613
邮编:222006
联系人:解工
联系电话:19951885321
邮箱:502254754@qq.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及广联达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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