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9-30 19: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编号:LYGXWXQ2019093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圩新区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徐圩新区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徐圩新区建设10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主要功能为:监测徐圩新区地表水水质,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保障徐圩新区地表水水质。
2.2采购内容:徐圩新区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清单与技术规格书。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期7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14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括仪器、仪表等生产或销售;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10月至今至少已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相关要求为:
(1)具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验收证明(无验收证明的,可提供提供采购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采购规模、合同价款、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采购合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采购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投标人须对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2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2品牌的选定与认定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从招标人建议品牌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原件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3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拒绝其投标。
4.4项目系统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概况和技术文件”
五、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5.1营业执照(副本);
5.2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
5.3投标人承诺书(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5.1项提供有关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5.2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备查, 5.3项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70分 技术响应: 4分 商务响应:3 分 售后服务:6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业绩: 7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包括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70%的需作出说明,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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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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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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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7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2.2.3(2) |
技术响应 ( 4 )分 |
技术性能及配置 |
1.所有仪器仪表为同一品牌,得2分;两种品牌,得1分;三种品牌,得0分。 2.软件系统结构合理,便于功能重组和扩展,提供二次开发源代码,且承诺将数据接入徐圩新区环保局平台,得2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3(3) |
商务响应 (3)分 |
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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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认证加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3(4) |
售后服务(6)分 |
售后服务内容 |
1. 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报修后,维修时间不应超过 24 小时。如果在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或者由于水质自动监控设施更换、停用、拆除等原因将影响正常运行的,应免费在3天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保修服务由原厂提供,且在连云港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 本项目设备(含软件)及其他质保期为1年,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高得4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 |
1.站房平面布置原则与方案的合理性(0-2分); 2.方案进度控制的合理性(0-2分); 3.方案人员配备的合理性(0-2分); (注:人员的资质、业绩、经验等关键能力评估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原件(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0-2分); 5.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合理性(0-2分)。 |
2.2.3(6) |
业绩 ( 7 )分 |
企业业绩 |
1.项目业绩:2016年10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担过水质自动监测站类似项目,每个500万-1000万(不含)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每个1000万(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 2.运维业绩:投标人三年内承担过至少包含本项目(9参数)的运维项目,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3.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承担过500万以上类似项目,得1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运维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运维过本项目中9参数仪表相应证明材料或甲方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期间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承担类似项目等证明材料。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现场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注:上述项目不包括联合体中标项目。 |
注: 1)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验收证明(无验收证明的,可提供提供采购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规模、合同价款、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水质自动监测站相类似项目;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19 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时 00 分至17时 30 分;
7.2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9月30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17时30分。没有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7.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29日 9 时 00 分;
8.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方式:0518-82256126 |
联系方式:0518-82256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