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9-05 15: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灌云县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北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绿化提升工程
已经灌发改投资【2017】241号 文件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部分财政、部分自筹,已落实。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北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工程名称:灌云县大伊山风景区龟腰山北段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绿化提升工程;
(2) 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约370万元;
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挂网喷播工程、苗木种植、苗木养护相互结合进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3) 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 个标段
(4) 工程建设地点为:大伊山风景区东部,灌云县县城西北;
(6)工期:90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变更方案、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7) 投资额:约370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
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
(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
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时间为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7 月,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
(三)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苏建招办(2019)2 号文执行。
根据“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但须承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6)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登录【投标人登录】-【综合交易】,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19年9月5日00 时00 分,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23时59分。没有规定在网上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联系代理公司交纳费用,联系电话:13675293742.(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五、资格审查应提供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 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7 月,不缴纳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7 月);
(7) 缴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8) 投标人承诺书包含(①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必须按招标文件约定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承诺,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公示期内无不良行为等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注:以上资料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出席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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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综合实力 (8 分) |
2分 |
1、投标人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的,得2分。 (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证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
2分 |
2、投标人具有“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的,得2分。(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证书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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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3、投标人具有“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得2分。 (必须提供证书原件,证书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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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4、投标人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证书的,得2分。(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会员证书由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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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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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1、项目经理具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培训证书,得1分。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1分,满分2分。 (必须提供培训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专业高级职称,得2分; (必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3、项目管理机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机械员等人员须配备齐全,配备齐全得2分,每缺1人扣0.5分。 (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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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1分) |
11分 |
1、2014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获得“文明工地”称号的得3分 (必须提供获奖证书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计分) 2、2014 年 8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项合同金额 200 万元(含)以上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8分。 (需提供以下原件核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时间以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
注:投标单位需提交的资格审查原件和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交原件备查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标书中,且原价备查资料与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文件及资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 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二室)。
八、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伍仟伍佰元整(¥55500元)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开户许可证和电汇底单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 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0518-88885209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4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预付款;工程量完成 50%(经招标人及监理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时付至合同总价的 30% ;工程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后时付至
合同总价的 80% ;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 出具审计报告)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 ;余款(含
3%质保金)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30日内付清(无息);十、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
1. 书面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 电子投标文件:自备 U 盘,内容包括:技术标及商务标(含分析表)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公园路18号邮 编:222200
联 系 人: 夏主任
电 话:0518-888560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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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连云港市巨龙南路88号 |
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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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222000 |
联 |
系 |
人: 于工 |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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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 13675293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