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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310国道、浦发路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F+EPC)监理招标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7-29 10:4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310国道、浦发路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F+EPC)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10国道、浦发路整治工程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润新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310国道、浦发路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F+EPC)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大浦河以东,科技一路以西,振华路以北。  

2.2 工程规模:-440m以上全部进行注浆充填治理,充填空洞体积约80万立方米。其他详见连云港市新浦磷矿采空区勘察和适宜性评价报告。

2.3 招标范围: 310国道、浦发路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F+EPC)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 540 日历天,以及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374 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培训证书(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8其它要求:

(1)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连建发[2018]421 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9年01月-2019年06月)的社保证明,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

注:社保缴纳证明: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  本项目招标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9年07月29日至2019年08月02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进入“投标人”,按照操作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帮助指南中 “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操作系统具体事项联系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网上交纳费用。(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6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润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瀛洲大厦6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侍工

电    话:0518-85470799              电    话:0518-8835889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年 07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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