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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连云港市赣榆区智慧(机电)园智慧宿舍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19 16: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赣榆区智慧(机电)园智慧宿舍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智慧(机电)园智慧宿舍楼外墙真石漆工程已由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赣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赣榆区智慧(机电)园智慧宿舍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智慧(机电)园智慧宿舍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

2.1.2 建设地点:赣榆区海头镇马庄河北侧、科创路南侧、海滨大道西侧、智慧大道东侧;

2.1.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1.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5 合同估算价:154万元;

2.1.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7 工程质量:合格。

2.2 招标范围:连云港市赣榆区智慧(机电)园智慧宿舍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3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3.3.1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过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在本单位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b.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

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执行“苏建规字【2010】7 号”、“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d.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8】17 号、连建发【2018】

421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采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根据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投标人无需到检察院进行行贿行为查询,只需自行承诺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e.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f.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g.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h.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的动态核查为达标。

3.3.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均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将直接公布中标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中标结果或因法定情形顺延中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3.3.3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 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 1个月;

③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 3个月。

3.3.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3.5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 年6月19日至 2019年6月24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19年 6 月19日至2019年6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至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购买。

4.3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B证

(7)项目经理社保原件

注:①、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各投标人报名资料中需要写明所报的标段及邮箱。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103房间(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7.1.2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三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赣榆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赣榆青口新城区和安大厦5楼

联 系 人:万绪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

联 系 人:于工

联系电话:13675293742

2019年6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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