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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杨集中心卫生院所属的原界圩乡卫生院整体资产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17 11:3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拍 卖 公 告

编号:GYZFCG201906004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  6月 26 日下午15 时在灌云县恒驰大厦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 一室公开拍卖灌云县杨集中心卫生院所属的原界圩卫生院整体资产。  

标的拍卖详情见我公司拍卖规则。

标的即日起展示。凡有意向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 6月 25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休息)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账  号: 467671153096.  

咨询电话: 15396996112

 

 

江苏大众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9  年  6月17  日


拍 卖 实 施 细 则

编号:GYZFCG201906004

 

本《拍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

本《细则》适用于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买人、买受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买人、买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细则》,对在拍卖活动中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后果。如因竞买人、买受人未仔细阅读本《细则》而引起任何争议或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竞买人、买受人承担。

一、拍卖标的名称:

灌云县杨集中心卫生院所属的原界圩乡卫生院整体资产(详情见评估报告). 

二、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 2019年6月26日下午15时。

拍卖会地点: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开标1室

三、拍卖相关说明

1、该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拍卖,意向受让人应对标的的所有情况及

瑕疵进行充分了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按现状拍卖的标的的有关状况提出异议。委托人及拍卖人所提供土地房产等相关数据仅供参考。

     2、委托人及拍卖人不保证上述资产能够登记办证或过户,如不能登记办证或过户,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能登记办证或过户,在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的相关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登记和过户手续,凡办理登记和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一切税费按国家规定自行承担。

     3、拍卖成交,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将标的交付买受人。凡涉及与该资产占用土地上的相关问题由委托人协调解决。

四、竞买人是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买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拍卖人有权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予以审核,对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可拒绝其参加竞买。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拍卖师全权处理。

五、本公司对拍卖品的真劣、品质以及拍卖品所存在的物质或权利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拍卖品采用任何方式(包括拍卖图录、宣传品、宣传文章、新闻载体)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是参考资料,不代表也不承担对拍卖品的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拍卖日前以鉴定或其他方式亲自审看拍卖品的现状,还须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品的用途、变更等相关情况,委托人提供的参考数据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竞买人有责任自行对竞买的拍卖品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自己竞买拍卖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拍卖成交后竞买人转为买受人,在与委托方移交标的的过程中,拍卖人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均由委托方与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

因委托人撤标或拍卖人认为不宜继续拍卖的,拍卖人可延迟或终止拍卖活动,并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即表示了解此标的的详细信息,认同本标的的显性瑕疵及隐性瑕疵的现状,认可本《细则》及其它规定,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保证金缴纳:竞买人竞买前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贰拾万元,保证金按如下要求汇入:

1、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6月25日下午 17 时前到达指定账户,逾期视为放弃竞买。

2、保证金收据待本次拍卖会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自行换取。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号:467671153096 联系电话:0518-88885209  联系人:朱亚娟

3、如竞买单位和保证金入账单位为同一银行、同一营业部,以进账为准。

4、竞买未成交的,凭保证金缴纳凭证在拍卖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竞买成交成为买受人的,所交保证金不转为成交价款,凭保证金缴纳凭证、成交确认书和买卖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七、会场准入竞买人须凭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后方能进入拍卖

会场参加竞买。

八、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活动主要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即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增价幅度,依次由低往高拍卖,由竞买人举牌应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在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拍卖中,竞买人最高应价低于委托人保留价,拍卖不成交;起拍价无应价,拍卖亦不成交。

最后出价最高者在拍卖师落槌后表示成交成为买受人,并当场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成交确认书》是竞买人证明自己是某件拍卖品的买受人的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转让,否则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九、佣金收取:拍卖成交,拍卖人按成交总额的5 % 向买受人收取佣金。佣金打入拍卖人账户,账户名称:江苏大众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新银支行。账号:11570188000120019

十、拍卖成交,需向灌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场地费,买受人承担70%,委托方承担30%  具体收费标准按如下表内执行:

中标价

收费标准

备注

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

4000

以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算基础,招标单位支付30%,中标单位支付70%。

200—500万元(不含)

6000

500—1000万元(不含)

8000

1000—1500万元(不含)

10000

1500-3000万元(不含)

13000

十一、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9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十二、违约条款: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及佣金,逾期作违约处理,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保留追究违约者责任的权利。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及启动下一轮拍卖有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首次拍卖中拍卖方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二、本细则是(竞买人)(买受人)因竞买在《细则》中载明的标的与拍卖人签订的约束性文件,是对拍卖和竞买全过程以及成交后成为买受人在竞买期间和提取标的等的行为的规范和约定。

十三、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及时退还竞买号牌。

十四、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如协商不成,可到拍卖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十五、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属于江苏大众拍卖行有限公司

 

 

竞买人认可签名:

 

签名日期: 

 

江苏大众拍卖行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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