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6-14 1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编号:LYGXWXQ2019061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东港污水厂总排口下游建设水质监测站,实现对CODMn、氨氮等一般污染物,苯系物、总氰等特征污染物和生物监测指标自动采样监测。
2.2采购内容:东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及安装,配套系统配置详见报价清单。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苏海路与海滨大道交叉口南100米;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括分析仪表等生产或销售;
3.4 VOCS分析仪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0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相关要求为:
(1)具有水质自动检测站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采购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现场提供原件)。
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采购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投标人须对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中午12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2品牌的选定与认定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从招标人建议品牌中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原件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4.3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须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拒绝其投标。
4.4项目系统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概况和技术文件”
五、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5.1营业执照(副本);
5.2 VOCS分析仪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5.3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
5.4投标人承诺书(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5.1项和5.2项有关资料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5.3项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备查, 5.4项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投标报价:100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3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取值为: (取值范围:95%-100%)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19 年 06 月 14 日至 2019 年 06 月 19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7.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先电话联系我单位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7.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认为须提供其它资料。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报名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提供1份,以上报名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
7.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 06 月 26日 9 时 00 分;
8.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18-82256126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王馨悦
联系方式: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1342580467@qq.com
日期:2019年 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