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4-30 09: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消防指挥中心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消防指挥中心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7]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灌云县消防指挥中心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灌云县消防指挥中心内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详细内容要求见第六章项目任务书;
2.2项目地点:灌云县香山路与长安路交汇处;
2.3设计周期:60个日历日;
2.4 招标控制价:25万元;
2.5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其中,主楼7357.1平方米,消防塔:277平方米,机房:170.5平方米,门房:184平方米,保温:48.7平方米;本次装修部分按限额设计考虑,限额设计总价500万元(含装潢、墙饰、家具、厨房炊具及消防设施等部分)
2.6质量标准:方案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应提供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6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实际在岗履职,且中标后能够按时、正常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员工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8年10月-2019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4)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2018年10月-2019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时间为2018年10月-2019年3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或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投标人承诺书;
(9)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所有材料开标现场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6.1获取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5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6.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如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至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商务大厦)9 楼现场报名。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9楼),灌云县伊山镇水利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3日9时00分
招 标 人: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地 址:连云港市开发区五羊路久和商务2#1201室
邮 编: 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王东 联 系 人: 杨冬
电 话: 13775562666 电 话: 1845110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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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