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4-22 10: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220kV炼化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计划实施 徐圩新区220kV炼化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咨询机构。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徐圩新区220kV炼化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3)工作范围:依据项目要求及为满足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用电需求,编制《徐圩新区220kV炼化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项目报批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出具报告;
(5)服务质量要求:报告需真实、准确、完整、合理、符合报批1要求;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招标人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如需);可行性研究报告线路部分须出具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册、估算表及附表附件、主要图纸。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电力专业(含火电)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咨信证书;
(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能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发送变电或火电专业);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内(2016年4月1日至今)至少在本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完成的一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以及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 不 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
(2)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6)投标企业整个招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于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之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至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登壹大厦14楼16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明细证明(2018年10月—2019年3月)等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份300 元(售后不退)。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五、本公告发布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六、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9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为95%。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事作调整。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圩新区徐圩大道99号
国际社区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登壹大厦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 :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柱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58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