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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黄河路、嵩山路行道树栽植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4-02 09: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黄河路、嵩山路行道树栽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河路、嵩山路行道树栽植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黄河路、嵩山路行道树栽植项目;

2、工程类型:园林绿化;

3、工程规模:黄河路、嵩山路行道树栽植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投资总额:约60万元;

5、工期:20日历天,养护期两年,养护等级为一级;

6、质量:合格;

7、本项目最高限价:472810.71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做无效标处理;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1、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 投标人营业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5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岗履职,详见连建发【2018】421号文。

1.6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交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1.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④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

⑤投标人承诺书;

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及需提交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以上资料的原件与谈判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要求递交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均需各投标单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中。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分方法如下: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方式: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时间及获取费用

1、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社保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37号(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递交报名资料时统一收取,否则不予接收。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

1、谈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 10时00 分在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驰大厦9楼开标一室)递交,迟到或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2、投标时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仟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467671153096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5)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公章):连云港恒驰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13675268381

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518-85450099

日期: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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