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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徐圩新区环卫车辆采购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21 10: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圩新区环卫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编号:LYGXWXQ2019032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环卫运营管理中心 已由国家东中心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示范区经备【2017】003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方洋现代服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圩新区环卫车辆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徐圩新区环卫垃圾收运类车辆采购约10辆,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内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书起4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运输及调试等所有工作并具备使用条件;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控制价:390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必须为环卫设备或环卫车辆类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

3.3投标人所投车辆产品必须纳入国家工信部公告(装载机和船除外)。

3.4 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IOS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卫车辆必须提供产品CCC认证证书,以上文件必须加盖生产厂家的单位公章。

3.5投标单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IOS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卫车辆必须提供产品CCC认证证书,以上文件必须加盖生产厂家的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须对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019年04 月01日)上午11:00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2投标人应负责协助办理车辆当地的环保证书、卫生防疫证书、车辆燃气设备认可证书,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有效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是制造厂家的产品必须是纳入国家工信部公告(装载机和船除外),具有IOS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环卫车辆产品CCC认证;

(3)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IOS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卫车辆必须提供产品CCC认证证书;

(4)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1)-(3)项有关资料复印后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4)需提供原件加盖授权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投标报价:100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3分,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0.95。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19 年 03 月21日至 2019 年 03 月25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

7.2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原件核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 04 月 01日 下午15 时 00 分;

8.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现代服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18-82256126

联系方式:0518-82256052

                                       日期:2019年 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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