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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渣土车租赁单位选聘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3-20 11: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渣土车租赁单位选聘招标公告

编号:LYGXWXQ2019032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渣土车租赁单位选聘 的招标人为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渣土车租赁单位选聘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徐圩市政因土方等项目建设需要,需租赁大量渣土车,为便于对项目范围内道路、车辆、土方抛撒及施工安全等方面的统一、規范化管理,现面向社会征集渣土车租赁单位、由我单位承租,用于项目场地土方运输,施工期间车辆租赁费用、油费由承租方支付,驾驶人员由承租方自行安排并支付相关费用;非施工期间车辆需按承租方要求停放在徐圩新区指定区域内,不允许外调。车辆所需相关维护保养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出租方可参与推护监督。欢迎拥有符合条件的渣土车供应商前来报名洽商。

租赁的渣土车主要用于徐圩新区内产业项目建设等需要,根据项目发展及需求情况可适当调整。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渣土车租赁为300台,要求报名单位能够提供正规厂家生产出厂的全新品牌渣土车,常驻徐圩新区,要求提供的渣土车各项证照和手续齐全,车厢内尺寸不低于(长*宽*高,单位:米)5.3*2.3*1.2,并随车配备环保顶盖密闭系统、限速装置及GPS智能管控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信息),车标及其他所需标识按徐圩新区标准统一喷涂。

2.3项目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  

2.4租赁周期:  3年 ,满3年后承租方享有限定价格的优先租赁权;

2.5交付时间:每次交付不少于50台,2019年4月底前完成交付不少于100辆,2019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车辆交付;

2.6最高限价:每台车辆施工期间租赁费用最高限价1元/立方/公里(说明:该距离为取土点与弃土点之间的单程运输距离);满3年后租赁费用按投标价格的70%计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所投服务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提供设备采购意向证明且提供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3.5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并提供授权委托人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投标人须对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出具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9.2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围串标行为经查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2019年03月28日)中午12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1)  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人2018年8月-2019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设备采购意向证明;

(4)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5)投标人承诺书(含企业及授权委托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除招标文件说明需要提供外,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资料,(1)-(2)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即可,(3)-(5)需提供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5分         技术响应:10分

售后服务:15分         租赁方案:10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业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95%。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2.3(1)

投标报价

(65)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5)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2.3(1)

技术响应(10)分

渣土车性能(6分)

评委根据渣土车主要性能指标(发动机扭矩≥1450 (N·m)、马力≥380(ps)、额定载重≥10t、货箱钢板质材不低于Q345标准、排放标准不低于国V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须自拟格式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使用方将严格按投标人承诺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视为中标无效。

质保(保修)期限(4分)

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质保(保修)期每增加3个月得1分,最高得4分。

1.2.3(3)

拟投入渣土车售后服务

(15)分

渣土车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5)分

渣土车售后服务机构在徐圩新区设置服务站点的得5分;派驻专员在徐圩新区的得3分,售后地点在非徐圩地区的(连云港境内)得1分。

注:提供的相关承诺须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2)分

评委根据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情况综合评审,优得2分,良得1分,其它不得分。

注:提供的相关承诺须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质保内容(3)分

评委根据保养材料或零配件收费情况综合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其它得1分

注:投标人须自拟格式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5)分

渣土车售后服务机构协助使用方建设维修服务站的得5分,制定培训计划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1.2.3(4)

租赁方案

(10)分

方案(10)分

1、 与招标人的沟通配合措施  0-3分;

2、 项目渣土车供货(交付)方案及保证措施  0-3分;

3、 车辆所需第三方维护(维修)保养监督保证措施0-4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19 年  03 月  20  日至 2019 年 03  月  25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02 时 00 分至 05 时 30 分;

7.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先电话联系我单位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7.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认为须提供其它资料。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报名时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提供1份,以上报名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

7.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 03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8.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付款方式

9.1 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完成200万土方运输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85%,若单个工程土方运输量不足200万方,则支付实际产生费用的85%;每年年底付清当年所有租赁费用。

9.2 付款前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土方运输说明

10.1租赁渣土车运输土方土源均在徐圩新区范围内,根据近两年现场挖填情况平衡调度,取土点与弃土点之间单趟平均运距不少于5公里。

10.2本租赁项目主要服务于徐圩新区产业项目等场地平整及回填、土方工程、环境整治等工程,3年土方运输量约2300万方等,根据产业项目发展及需求情况可能会进行适当增减。为便于合同的有效执行,如合同期满(合同签订后3年)后土方量未能达到1200万方, 根据车辆五年使用期限平均折旧,承租方将以每台20万元回购渣土车。若满3年后承租方需继续租用,承租方享有限定价格的优先租赁权;在租赁期达到5年时,如租赁期间土方总量不少于3600万方,则所有车辆归承租方所有,产生的过户转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 车辆保险

9.1交强险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2商业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或承租方委托出租方购买,受益人为承租方。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徐圩新区官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徐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楼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5室

联系人:杨 工

联系人:王 工

联系方式:0518-82256126

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0518-82256052

电子邮箱:1665129386@qq.com

 

日期:2019年 03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