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3-18 09: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汽轮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原场址)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汽轮机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三路55号
2.3交货期: 15个月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技术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 18000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营业范围内需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产品;
3.4.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类似业绩:提供至少1个2015年11月1日至今的单台容量在30MW及以上(抽)背压反动式汽轮机设备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业绩是指单台容量在30MW及以上(抽)背压反动式汽轮机设备的业绩);
3.4.4投标人在2015年-2017年三年内平均每年销售额大于 30 亿元(不含30 亿元);(需提供2015年-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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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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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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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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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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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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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 |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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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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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至少1个2015年11月1日至今的单台容量在30MW及以上(抽)背压反动式汽轮机设备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业绩是指单台容量在30MW及以上(抽)背压反动式汽轮机设备的业绩) |
提供至少1个2015年11月1日至今的单台容量在30MW及以上(抽)背压反动式汽轮机设备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业绩是指单台容量在30MW及以上(抽)背压反动式汽轮机设备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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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2015年-2017年三年内平均每年销售额大于 30 亿元(不含30 亿元);(需提供2015年-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
投标人在2015年-2017年三年内平均每年销售额大于 30 亿元(不含30 亿元);(需提供2015年-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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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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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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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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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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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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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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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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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0 分 技术响应: 30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业绩: 5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业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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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取值范围:95%-100%)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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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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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 50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50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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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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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响应 ( 30 )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 14 )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承诺的发电机主要性能技术参数保证值进行打分: ① 汽轮机在THA工况时热耗率保证值:最优 的,得2分,其它的得0-1.9分; ② 汽轮机在TRL工况下出力保证值:最优 的,得2分,其它的得0-1.9分; ③ 轴振动值保证值:最优的,得2分,其它的得0-1.9分; ④ 汽轮机高压缸效率保证值:最优的,得2分,其它的得0-1.9分; ⑤ 汽轮机中压缸效率保证值:最优的,得2分,其它的得0-1.9分; ⑥ 汽轮机低压缸效率保证值:最优的,得2分,其它的得0-1.9分; ⑦ 噪音保证值:最优的,得2分,其它的得0-1.9分; 注:对于投标人承诺的锅炉主要性能技术参数保证值,投标人需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其能够达到承诺的技术参数保证值,并指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位置并做明显标识以便于评审,否则不得分。 |
专题论述( 6 )分 |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成熟可靠的补汽阀配汽方案或其他方案专题论述情况在0-6分之间综合考虑进行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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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团队整体实力( 4 )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的职称、工作经历综合考虑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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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现场陈述、答辩( 6 )分 |
评委根据投标人现场陈述及答辩情况综合考虑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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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商务响应 ( 5 )分 |
付款方式( 2 )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 |
交货期( 3 )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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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 |
售后服务 (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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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内容( 3 )分 |
投标人提供服务承诺函且服务承诺周到、合理、可行并承诺有更加优惠的服务条款,承诺全部服务内容免费,列出详细服务内容清单。(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承诺内容评定打分)。最高得3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 1 )分 |
投标人承诺报修后的反应速度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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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内容( 4 )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时间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时间相比,每延长1年,加1分,最高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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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2 )分 |
承包人应具备先进的培训设施,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使受培训人员至少达到以下水平:掌握设备的一般运行原理、使用方法、紧急救援及日常维护等常用技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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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
业绩 ( 5 )分 |
类似业绩( 5 )分 |
2015年1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的单台容量在30MW及以上(抽)背压反动式汽轮机设备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1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5分。(容量以合同签订的容量为准,需提供供货合同原件,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注: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技术规格、参数响应、专题论述、技术服务团队整体实力、投标人现场陈述、答辩)的评审,其每一分项的主观分得分不应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
5.1获取时间:2019年3月18日~ 2019年3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5.2获取方式: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教学楼403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三路55号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
联 系 人: 仇工 联 系 人: 于工
电 话: 0518-80218609 电 话: 18961339662
2019 年 0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