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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242省道黑林收费站室内装修施工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29 16: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42省道黑林收费站室内装修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42省道黑林收费新建工程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号:连发改行服发﹝2017﹞1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自筹。该工程室内装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的室内装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42㎡,主要功能包括公路收费、公路超限检测和公路服务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收费业务楼、治超业务楼、省道服务区用房、职工宿舍、食堂、仓库及辅助用房等。此次主要对收费综合楼、社会服务综合楼进行主要室内装修,治超业务楼做基本装修。其中收费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692.14㎡、社会服务综合楼总建筑面积812㎡、治超业务楼784.56㎡。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242省道黑林收费站室内装修施工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程建设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新埠地村,站址中心桩号为K0+056

(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 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年 5月31日,工期:91日历天,其中收费综合楼应在2019年4月15日前全部完成。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一)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内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情况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

(5)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获取时间: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地点: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602)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

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经办人报名必须凭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经办人携带以上资料前来报名。

备注: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复印件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10 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文化东路300号行政中心东辅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六、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入围条件:

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开标时由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的投标人代表从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确定
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15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可重新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数,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95%

说明:(1)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情形而改变。

(2)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管理处          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6号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苍梧路君宸大厦602室

招标人传真:0518-85513797(自动)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551282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119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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