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1-22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云台街道采摘园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连云港市财政局以“连农开【2018】4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海州区云台街道采摘园项目
2.2项目地点:海州区云台街道朱麻行政村
2.3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塘坝两座,新建PE管3.45KM;新建涵洞5座,新建茶叶生产线3条,新建水泥路1KM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本工程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现行农开项目验收规定和水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通过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承包人在本工程承建过程中,投标时核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项目主要成员必须全部进驻现场并组建项目部上述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项目总监请假,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如未请假连续5天不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投标时核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经建设单位批准,否则建设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同时将实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记不良行为。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工程鉴定资质的单位的对承包方前期投入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对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工程量、工程款进行鉴定,前期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后期承包方施工,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所有工程量、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进行结算。
5.1.报名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北京时间(下同)2019 年 1月22日至 2019 年1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分),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A类)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 2018 年7 月- 2018年 12月)至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注: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核验,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2月15日9 时0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开标时的代表(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街道办事处
地 址:连云港市云台街道
联系人:席书记
电 话:18248967999
招标代理人: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楼3505、3506室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8-811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