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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灌云县燕尾港渔港码头建设项目生态护岸工程施工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15 11:4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燕尾港渔港码头建设项目生态护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燕尾港渔港码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备【2015】0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灌云县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灌云县燕尾港渔港码头建设项目生态护岸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燕尾港镇黄海路18号

2.3工程规模: 护岸220米及其他附属建筑。

2.4工程总投资额:1113064.00元

2.5本工程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2.6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包含土方开挖、砌石、护岸生态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3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地方职称除外);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建发[2018]421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对自身材料的真实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1月15日至2019年01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持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原件(社保缴纳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01  月 28 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恒驰商务大厦)9楼开标一室  。

5.2开标时的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代理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

(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0)投标人承诺书;

(11)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要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核验。(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2200.00 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招标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评标入围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20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9家和平均值以下11家, 共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                                                                          

评分方法如下:
一、商务标实行评分制,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评分方法如下:
(1)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

S={T+

α1+α2+…+αn

}÷2×(1-A)

n

T为最高限价(投标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A为下浮系数,取1.0%、2.0%、3.0%三者选一,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认;有效标n>10时,α1…αn为剔除投标人两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有效标10≥n>5时,α1…αn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有效标n≤5时,无需剔除。)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新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燕尾港镇黄海路18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35楼3505、3506室。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042

联 系 人:邵冬冬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5996129269                     电    话:0518-811620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0388008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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