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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03 09: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1 招标条件

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己由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以连农开[2018]59号下达。建设资金来源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50万元,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赤涧一村、赤涧二村、河墩三个行政村境内。

项目区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GYNK-LZGBZNT-SG)。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300QJ140--21/1潜水泵站一座;新建梯形农渠10.2km;维修渠道4.63km;拆建生产桥2座;新建节制闸6座;新建涵洞187座;新建放水口175座;新建渡槽1 座;新建水泥砼道路9.102km;绿化苗木5000株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建设工期共165日历天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下同)有担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等的类似项目经理业绩。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018年5月至今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50万元(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三日银行对账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法人约谈要求

本项目采取法人约谈方式增加投标单位的诚信度,法人约谈作为投标人信誉业绩得(3分)。如拟投标单位法人不参加约谈,将不得分。法人约谈期间需拍照及并当面签署相关承诺书留档为评标的依据,约谈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任何一天。各单位法人约谈之前须联系招标人代表约定约谈的具体时间、地点。法人约谈内容见附件。

1.5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6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1.6.1投标单位报名:请投标人于2019年1月3日至1月9日0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人承诺书及授权证明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本工程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下同)有担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农田水利工程或土地整理工程项目等的类似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拟任项目经理(B类)、拟任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2018年1月至今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1.6.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7  开评标时间安排

1.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月24日上午9时00 分。

地点:赣榆区公共服务中心1楼开标103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7.2投标时应递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标前会。

1.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3961317992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0518-81066665  15961318871

邮        箱:lygzyzb@163.com                       

 2019年1月3日


附件一:

     法  人  承  诺  书

我,           (姓名),系                    (投标人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有意投标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或中标施工期间,我单位承诺履行下述条款:

1、我公司投标期间所提供的证件、手续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我授权我公司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本公司的名义(持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开标、领取中标通知书、洽商合同条款等行为,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      为我公司在职员工,其社保号为                   ,我公司已为其缴纳了劳动保险。缴纳劳动保险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提供劳动保险手册及劳保缴费花名册)。

3、我公司一旦中标,同意将项目经理证书押证至业主处。

4、在实施阶段中保证无转包行为,无非法分包行为;

5、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机械设备在施工期间均能全部到位,并发挥相应作用;

6、若有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视其情节,甲方有如下权利:

(1)罚款直至没收履约保证金;

(2)终止承包合同;

(3)责令停工整顿并按中标合同价的1-2%处以罚金。

(4)约谈中标人法定代表人。

特此承诺

             投标人(章):           

                  承诺人(法人签字)


附件二:

授 权 证 明 书

鉴于我公司投标了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内容,在扣除我公司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应不少于150万元,为此,我公司授权本项目业主赣榆区厉庄镇人民政府、赣榆区农业资源开发局或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报名至本项目投标有效期结束日期间(自开标之日起56天),可持本授权证明书至我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查询我公司银行资信状况,我公司保证为本项目投标及实施提供150万元流动资金,不论是否有其他项目影响,我公司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低于150万元,否则视为我公司违约,本项目业主有权取消我公司报名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为此,我公司已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告知照会了我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代表,我公司保证业主或招标公司查询相关事项顺利进行。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开户许可证号: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地址:

开户行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开户行业务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投标人(章)

法人(签名)       日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