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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云台农场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徐新路出入口改造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12-13 1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云台农场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徐新路出入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LYGYT 2018101001
1、招标条件
云台农场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徐新路出入口改造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江苏省农垦云台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云台农场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徐新路出入口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云台农场
2.3招标范围:云台农场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徐新路出入口改造工程施工,包括牌体、围墙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30 日历天,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2.5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2.6合同估算价:约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②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18年6月-2018年11月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④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⑤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⑥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⑦资格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188-4604水墨江南小区西北角)。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7)项目负责人2018年6月-2018年11月六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8)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经办人身份证
注:经办人必须为拟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报名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成功可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
8、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南路188-4604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7858  15861291024

招 标 人:江苏省农垦云台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州区云台农场普山路
联 系 人:马江生
电    话:1811599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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