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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投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双氧水(27.5%)优化项目尾气机组采购

【信息发布时间:2018-10-15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工投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双氧水(27.5%)优化项目尾气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L)JYZX20181003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工投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双氧水(27.5%)优化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尾气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工投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双氧水(27.5%)优化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根据需要拟增设一套尾气处理机组,将双氧水装置的氧化尾气和无组织尾气送至尾气处理机组,处理达标后排放。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工投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双氧水(27.5%)优化项目尾气机组采购

2.2采购范围:

(1)尾气机组(成套)设计、制造、供货。包括尾气进口(无组织气体与氧化尾气的压力平衡调节)到机组出口、系统风机、排气筒及其连接管以及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

(2)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基础条件图。

(3)提供设备所需的公用工程条件图表(如:水、电、气等)。

(4)设备厂商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含卸车、吊装)。

2.3交货期:

(1)中标人员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提供设备基础设计图纸,投标人自身不具备设计资质的,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盖章。

(2)尾气机组成套设备供货周期55日(日历天),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起55日内发货到投标人厂区,开始安装。

2.4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连云区板桥工业园)。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生产企业)法人。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资格后审需具备资料,不符合要求为资格后审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

3.4.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关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近两年来类似的业绩销售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标书内)。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30分。

5.2获取方式: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前请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5.4.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人是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

5.4.2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4.3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供查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胡工、卜工

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C座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分公司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7楼

邮政编码:222004

传真:0518—81599188

经办人:胡工、卜工

联系电话81599189

E-mail:lygszzbdl@126.com

日期: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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