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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徐圩新区综合能源规划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13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徐圩新区综合能源规划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徐圩新区综合能源规划(项目名称),受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由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招标工作。现通过公开招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工作内容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研究范围:详见附图

2.3工作内容:

(1)开展基于增量配电网的综合能源服务业态策划研究:

①对政策文件解读、研究与增量配电业务的植入模式;

以《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等关于综合能源利用和增量配电网的最新文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安全、可靠、经济等角度出发解析能源政策,探索综合能源与增量配电网的衔接方法。

②用能需求仿真模拟及需求预测;

结合园区的规划和目前招商引资的速度,立足于当地产业特点,充分调研现有能耗情况,测算未来的能耗规模和能效结构,结果作为后续综合能源建设规划和调度优化方案的基础。

③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评估;

根据新区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对新区常规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条件进行评估,尤其是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的的发展前景、可开发容量评估,了解园区石化等产业的工艺流程,研究利用下游产品及排放物与综合能源开发相结合的可能性。

④多能源协同优化互补结构设计;

整合统筹园区的各种能源搭配比例,电网接入网架的安全性评价,测算可再生能源渗透率,搭建综合能源利用和调度平台。

⑤综合能源开发的步骤及可实施路径战略策划;

对各种资源的开发步骤进行时序规划,对综合能源开发的技术路线及商业模式进行总体设计,对项目的经济性进行评价。

(2)综合以上内容,开展基于增量配电网的徐圩新区综合能源配套规划;

①新能源配套规划:

结合徐圩新区的区域现状及土地规划利用情况,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沿海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储能电站及分布式燃机综合能源站等规划。

②与配电网衔接规划:

结合已有电网现状及增量配电网规划方案,规划分布式能源子系统的电力系统接入方案。

2.4招标控制价:110万元。

2.5工期要求:

自确定中标人后80日历天完成相应成果,拟要求进度安排如下(整体工期不变的前提下,进度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1)自确定中标人后10天完成项目调研;

(2)自确定中标人后30天完成策划研究,并向招标人进行中间成果汇报;

(3)自确定中标人后60天完成规划报告初稿.并征求意见;

(4)自确定中标人后70天提交评审稿,并组织评审;

(5)自确定中标人后80天完成最终成果报告。

2.6质量要求:达到任务书内所有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甲级(新能源专业)并提供对应的证书,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还需另外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打印的备案信息,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编制能力;

3.4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①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火电或新能源专业)资格

②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8年度连续3个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至今(时间以合同计划的完成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区域新能源规划、区域综合能源规划相关项目,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3.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4.1投标报价:2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95%。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2实施方案:60分;

4.2.1规划大纲(30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对以下方面响应情况酌情打分:

(1)对综合能源发展方向的把握

(2)对国家及江苏省新能源政策的解读

(3)各类新能源项目经济性分析及可操作性

(4)与增量配电网项目有效结合情况

以及其他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等方面情况酌情打分。

4.2.2项目负责人答辩,10-15分钟汇报(25分)

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打分根据项目负责人针对该总体规划思路的介绍,项目的总体安排,规划深度和质量控制,进度保障等进行详细的补充阐述,回答评委组提出的专业问题。

4.2.3同类项目的经验与能力(5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酌情打分重点阐述做过类似项目相关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反响等。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规划大纲、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的经验与能力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3资质业绩:20分。

4.3.1企业业绩(12分)

投标人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2015年至今,时间以合同计划的完成时间为准)供评委核查,每个业绩合同得2分,最多得10分,另外,如投标人有增量配业务改革试点相关综合能源规划业绩的得2分。类似业绩,是指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综合能源规划。

4.3.2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资历及安排(8分)

(1)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2015年至今,时间以合同计划的完成时间为准)。

(2)评委根据项目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性,技术力量酌情打分,最高得4分。

以上所有得分以提供的注册证、职称证原件、业绩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区域新能源发展规划、综合能源规划。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一天(2018年10月9日)中午12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4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缴纳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2、获取地点:在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A座425室。

3、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原件核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99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在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大楼A座425室。

邮政编码:222065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8-822560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