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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初步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06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51808279901-cs-001)

一、招标条件

1、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公用工程岛场址)项目已取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商请协助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8年5月8日)。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内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公用工程岛,具体为石化三路以东,陬山路以北。整个公用工程岛占地1500亩,本项目总占地约351亩。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用于石油化工产业项目供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本项目拟建内容为:4×440t/h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2×CB20MW级+2×CB25MW级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等锅炉容量对应发电规模为125MW)和相应辅助配套设施以及必要的公用配套工程等。

主要技术参数:锅炉直接供热参数为13.7MPa、540℃,汽轮机主蒸汽参数为13.25MPa、535℃,抽汽参数为2.7MPa、290℃和4.3MPa、460℃,排汽参数为0.98MPa、250℃和1.45MPa、234℃。

3、招标范围:

(1)、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公用工程岛场址)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和相关后续服务;

(2)、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满足本项目必要的公用配套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相关伴随服务。

4、设计周期:90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标准。

7、投标补偿:本次招标对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力专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GC1、GD1证书;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二)本工程有关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投标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至少一项热电联产设计投产业绩(业绩规模要求:单机锅炉容量大于440t/h且单机容量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以上的燃煤机组),时间以项目投产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投产证明或业主证明或主管部门印章的设计工作完工证明材料,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号文):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连建发【2018】96号《连云港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本工程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6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6)投标企业整个招标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部分:37分

4.1投标报价:1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95%。

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4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4.2资信业绩部分:53分

4.2.1企业实力(6)分 

1、企业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有一个得1分;企业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2、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有一个得1分,企业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原银质奖)的,有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3、2008年1月1日以来,企业获得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工程最高奖项,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

注:(1)、同一项目奖项只计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2)、奖项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金奖、银质奖和铜质奖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获奖有效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4.2.2企业业绩(14分)

1、企业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一)的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

2、企业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二)的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4.2.3项目负责人业绩(10分) 

1、项目负责人有过类似项目业绩(一)的设计负责人资历,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项目负责人有过类似项目业绩(二)的设计负责人资历,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类似项目业绩(一)指: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热电联产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EPC总包工程业绩,单机锅炉容量大于440t/h(含440t/h)且单机容量40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以上的燃煤机组;

2、类似项目业绩(二):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用于石油化产业项目供热业绩,要求单机锅炉容量大于440t/h(含440t/h);

3、时间以项目投产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投产证明或业主证明或主管部门印章的设计工作完工证明材料,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类似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以得分高的计算。

5、提供的材料必须能明确的反映出类似项目业绩所需要的各项指标。

4.2.4项目执行及人力资源配备(23分) 

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化工园区公用热电站或化工项目自备热电站项目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过化工园区公用热电站或化工项目自备热电站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汽机专业主设:担任过电站项目本专业主设工作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锅炉专业主设:担任过电站项目本专业主设工作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电气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电站项目本专业主设工作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仪表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电站项目本专业主设工作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总图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电站项目本专业主设工作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项目设计团队专业人员安排合理,能够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项目设计团队专业人员安排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1分;本项评审由评委根据投标人设计团队人员组成情况进行打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投标人人员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人员组成)或业主证明或主管部门印章的图纸标签或图章,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3技术标评分标准(37分) 

4.3.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简述主要工艺选择及优劣势分析;(2分)

2、设计说明书章节齐全,内容充实;(2分)

3、提高本工程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的措施,及合理化建议;(3分)

本项满分7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和项目负责人演示进行打分

4.3.2总图布置(6分)

1、总体布局科学、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2分)

2、土地集约利用;(1分)

3、交通流线及物料、产品走向设计,配套设施衔接;(2分)

4、远期预留及衔接考虑(1分)

本项满分6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和项目负责人演示进行打分

设计说明、总图布置和建筑方案要求项目负责人采用现场讲解演示的方式进行,每个投标单位不超过30分钟,演示时其它投标人回避。开标现场提供投影仪、接线板插座,其余设备由投标人自行携带。演示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确定。

4.3.3公共配套工程方案(8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2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2分)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2分)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2分)

本项满分8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4.3.4设计质量保证措施(4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自行打分

4.3.5设计投资控制措施(4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设计投资控制措施内容自行打分

4.3.6设计进度安排(4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设计进度安排内容自行打分

4.3.7服务保证措施(4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服务保证措施内容自行打分

注:技术标评分标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分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1、获取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到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9: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石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招标人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56886

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522323

代理机构联系人:吉工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6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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