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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高级中学校内超市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11-06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连云港高级中学校内超市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连交所委字2019(21)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19/11/6 挂牌截止日期 2019/11/1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18号连云港高级中学校内学生食堂北侧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综合用房 所在层数 1-2层(共2层)
租赁面积约(㎡) 200 租赁期限(年) 5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元) 50,000.0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原承租方正在经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标的位于东方大道18号,靠近连云港火车东站,区域规划完整,基础设施完善,公共交通便利,流动客流量大。

2.标的周边绿化较好,附近商业较为集中,主要以餐饮、住宿、娱乐休闲为主,居民收入水平高,受教育程度高,综合环境较优。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的竞价成交价为年租金。如有增值部分,增值部分计入年租金中。 
2.本次招租标的经营范围为:食品(按教育部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执行)、饮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品、小礼品、水果等。不得经营用电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经营烟酒、瓜子、花生等食品,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3.本次招租标的营业所需的各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水电费、物业费等由校方收取。经营所需装修、柜、电器等用具承租方自负,装修方案应由学校审查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4.如学校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需要拆迁、改造等(校方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则无条件服从,承租方私设的设施、设备可拆卸的部分自行搬拆,不可拆卸的部分均无偿归校方所有。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30,00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19年8月20日
评估机构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230,000.00(年租金)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连云港高级中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320700468052252G
3.注册地: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18号
出租方承诺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连云港高级中学校内学生超市门面房出租的复函 连事资[2019]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气、通信、网络、物业等有关费用(以租赁合同为主)。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书》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租金支付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品牌连锁超市(两家及以上门店),且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承租资格。

标的交割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承租方必须持证经营,经营的各种证、照必须齐全,经营者经营食品、饮料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由承租方自己负责,所有经营人员均持有健康证。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招租人不统一组织对项目勘察,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勘察。

联系人:南新付;联系电话:1396136207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19/11/6至2019/11/19
报名手续

1.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本人行为。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扫描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承租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承租申请书》(由产权交易所提供);(7)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9)品牌连锁超市的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两家及以上门店的材料);(10)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经营所需证件;(11)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13)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以上书面材料递交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3.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价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时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4.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资格。

(3)招租方认为意向承租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 
账    号:11530188000074362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价;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 
(3)《房屋租赁合同书》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租金支付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可以转为租金的一部分。

(2)若非招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招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增价幅度
(元)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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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0518-85100969
技术支持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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