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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31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

转 让 公 告

 

发布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连交所委字2018年(2)号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连城建投发[2017]56号)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8年1月31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8年3月16日

转让方名称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735705634G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苏常高

住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2A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江苏鼎大集团有限公司                       80%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

资产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连云港道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连道和评报字(2017)第2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连云港市国资委(2018-02)

评估基准日

2017年6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78342.13

净资产:14110.8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22.17万元

特别事项

说    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否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否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否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否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否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否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否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2822.17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人必须以自有合法现金购买。受让人可以是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2、受让人需在报名时缴纳拟挂牌转让股权评估价值20%的履约保证金。

    3、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之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人承担。

备查文件

    1、连云港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连城建投发[2017]56号)。

    2、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转让行为的董事会决议。

    3、连云港市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转让行为的股东会决议。

    4、连云港道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连道和评报字(2017)第20号。

其他说明

申请程序:

    1、意向受让方应于2018年3月16日17:00前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办理受让登记(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同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 交纳保证金账户: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苍梧支行, 11530188000074362。
    2
、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1楼。

    3、请各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截至期前2天将受让材料提交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审核,以免因受让材料缺失影响受让登记。

    4、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如征集到二家以上受让方(含二家)时将以公开竞价方式(一次性报价)确定买受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钱先生    蓝女士

联系电话

0518-85100969

传真

0518-851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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