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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灌云县公安局智能感知视频监控点位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2-05-31 17: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723-F-ZC32072300020220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安局智能感知视频监控点位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详见如下

1、原招标文件内容:
(四)合同款支付方式

★项目付款时间为5年,每年(365天)为一个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共分7次支付:1、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项目50%前端设备上线,支付合同价款的5%;2、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3、第二、三、四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各支付合同价款10%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4、第五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15%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5、第五个付款周期结束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5%并从中扣除本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付款时间在12月至次年2月期间则顺延1个月)

现更正为:

(四)合同款支付方式

★项目付款时间为5年,每年(365天)为一个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共分7次支付:1、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项目50%前端设备上线,支付合同价款的5%;2、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3、第二、三、四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各支付合同价款20%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4、第五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15%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5、第五个付款周期结束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5%并从中扣除本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付款时间在12月至次年2月期间则顺延1个月)

2、原招标文件内容:

    九、合同款支付

9.1 付款方式:

项目付款时间为5年,每年(365天)为一个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共分7次支付:1、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项目50%前端设备上线,支付合同价款的5%;2、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3、第二、三、四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各支付合同价款10%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4、第五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15%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5、第五个付款周期结束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5%并从中扣除本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付款时间在12月至次年2月期间则顺延1个月)

现更正为:

    九、合同款支付

9.1 付款方式:

项目付款时间为5年,每年(365天)为一个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共分7次支付:1、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项目50%前端设备上线,支付合同价款的5%;2、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3、第二、三、四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各支付合同价款20%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4、第五个付款周期开始的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15%并从中扣除上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5、第五个付款周期结束后2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5%并从中扣除本期考核核减的相关费用。(付款时间在12月至次年2月期间则顺延1个月)

更正日期:2022年5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文件若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信息,如有招标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录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灌云县公安局

地址:灌云县东王集镇长安大道东

联系方式:0518-818686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路240号美都新城26幢

联系方式:霍工     15150956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警官

电     话:0518-8186863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