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维修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19-01-21 15: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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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的补充公告
(项目编号:20181219008)
1、采购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原件)”。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