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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关于连云港市区存量房及其标准房估价服务的补充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03-19 15: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连云港市区存量房及其标准房估价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180115001)采购文件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为: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评审原则

(二)服务业绩:30分

1、典型项目业绩:10分

承接单个评估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5分;

接受过政府机关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不含存量房标准房估价业务)评估的5分,每参与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5分。

需提供评估项目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金额发票以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三年。

变更后为: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评审原则

(二)服务业绩:30分

1、典型项目业绩:10分

承接单个评估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5分;

接受过政府机关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不含存量房标准房估价业务)评估的5分,每参与一个项目得1分,最高5分。

需提供评估项目合同及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三年。

 

其它事项不变。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 2018年度连云港市区存量房估价服务磋商文件(地税)3_72.doc